货物名称:
惠州石化运行四部112单元2台底盖机国产化改造采购项目
数量:
2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交货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惠州石化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项目概况:
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运行四部112单元2台底盖机国产化改造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包括平板式底盖机的制造及组装、液压站及电控柜、联锁控制系统、液压管线、联接紧固件及拉伸垫圈、法兰密封垫(八角垫)、金属软管、保温材料、控制电缆及蒸汽灭火系统等制造、组装和甲方现场调试等工作,具体以技术招标文件为准。
资质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时间应在有效期内,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到。
(2)投标人必须是焦炭塔自动底盖机的专业制造厂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
3.2 业绩要求:
★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所投产品在中国境内石油化工行业延迟焦化装置(焦炭塔下塔口法兰规格应为DN1500)中具有不少于2台(套)自动底盖机的供货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装置名称、货物名称、供货数量、设备型号、关键技术要求)和到货验收证明材料。如果合同内容本身不能涵盖以上内容的或者无法提供到货验收证明材料的,需在投标文件中进一步提供其他支持材料的复印件(如国内用户使用证明、调试验收报告等),以证明投标所提供的业绩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3 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9-2021年)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为投标货物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2-06-21 到 2022-06-28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07-12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2-07-12 09:30:00
开标地点: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