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6.20 |
---|---|
截止日期: | 2022.06.24 |
招标代理: | 贵州金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贵州省 |
内 容: |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示范项目监理第三方服务 竞争性询比公告 项目概况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示范项目监理第三方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关区三十米大道碧桂园***号**栋*单元***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 |
关键词: | 监理 |
毕节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示范项目监理第三方服务
竞争性询比公告
项目概况 毕节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示范项目监理第三方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金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三十米大道碧桂园毕节1号15栋1单元601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GZJQ-BJ2022021
项目名称:毕节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示范项目监理第三方服务
采购方式:þ竞争性询比 ý竞争性磋商 ý竞争性谈判
最高限价: ¥ 388200.00(叁拾捌万捌仟贰佰元整)
采购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缺陷责任期)相关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缺陷责任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承诺)。
(5)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报名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现场报名的,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6)供应商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内容为(法人和非法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4.特殊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条件;
(2)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投标供应商需要踏勘的:自行组织踏勘;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2年 06 月 21 日09时00分至2022年 06 月 23 日17时00分
地点:贵州金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三十米大道碧桂园毕节1号15栋1单元601室 )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售价: 300 .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 06 月 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询比。
地点:贵州金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三十米大道碧桂园毕节1号16栋1单元601室)
五、开启时间:2022年 06 月 24 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金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三十米大道碧桂园毕节1号16栋1单元601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缴纳:
1.投标保证金缴纳:潜在供应商必须在2022年06 月23日16:30时前从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3000.00元)(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缴纳保证金);
开 户 名:贵州金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新桥支行
帐 号:820000000003901310
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或及时缴纳保证金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凭汇款回执到本项目报名地点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编制入响应文件中。
八、采购活动询问、质疑:
(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提出质疑的方式为通过将质疑函(原件)送达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竞争性询比文件所有要求。
(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询比文件》时间之外获取《询比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2.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毕节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联系电话***
3.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贵州金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