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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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6.24 |
招标代理: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项目概况 ***教育系统核心机房存储设备采购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南侧**大厦**层****室或邮箱(***********)获取谈判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 |
关键词: | 教育 |
项目概况
莎车县教育系统核心机房存储设备采购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南侧陕西大厦21层2104室或邮箱(1498371085@qq.com)获取谈判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4日 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TP)SCX-HXJFCC-CG-3
项目名称:莎车县教育系统核心机房存储设备采购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865000
最高限价(元):865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包 1,3年(具体以签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3)、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四个月的社保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以及税务局出具的上一季度完税证明(零申报的公司需加盖税务局章);
(5)、投标单位(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声明函(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7)、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未在处罚期内的)(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0日至2022年06月22日,每天上午10:3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南侧陕西大厦21层2104室或邮箱(1498371085@qq.com)获取谈判文件
方式: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4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莎车县莎车宾馆报告厅2楼3号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6月24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莎车县莎车宾馆报告厅2楼3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莎车县教育局(本级)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