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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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西壮 |
内 容: |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桂新商品混凝土槽钢等材料 项目编号:ZB*********** *. ***桂新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需求计划,***桂新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公司进行竞价,由***桂新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竞价结果自行与供应商签订合同以及协商相关的配送、 |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柳州市桂新商品混凝土槽钢等材料
项目编号:ZB20220613045
1. 柳州市桂新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需求计划,柳州市桂新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公司进行竞价,由柳州市桂新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竞价结果自行与供应商签订合同以及协商相关的配送、验收、结算等事宜。 2.报价单位在报价前交纳报价保证金(货款不能作为报价保证金)壹拾万元,若我方通知竞价获胜后报价单位放弃报价的,视为违约并没收报价保证金额的50%。签订合同后,报价保证金不能转为合同保证金,需另行交纳合同保证金。不能履行合同的也视为违约并全额没收报价保证金额。 3.计重方式:理论计重。 4.以上报价为含税包卸价,执行一票结算(税率13%,特殊税率须在报价书中说明);货款支付方式由柳州市桂新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与供应商协商确定。 5.竞价保证金统一交至集团公司帐上,帐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柳州分行雀儿山支行 帐 号:2105405009221000168 税 号:91450200198585373D 款项来源:物资部报价保证金 6.请在备注栏注明品牌名称、对应的该品牌的型号规格、执行的标准号、包装净重等信息。 7.合同履行完后返还保证金。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的,按合同或需方相关规定进行扣罚。供货单位签订合同采用"五一致"原则,即供货单位、合同签订、发货、结算开票、收款单位一致。 8.供方负责将货物卸到需方柳州市桂新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供方包卸货,卸车费用、运杂费等费用由供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