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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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6.21 |
招标代理: | 河南增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新乡(xinxiang)/其他 |
关键词: | 路 |
采购单位:新乡市红旗区洪门新型社区建设指挥部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增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科隆大道与鸿源路西北角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科隆大道与鸿源路西北角占地约46亩,建筑垃圾约4300m³建筑垃圾清运。
2、预算金额:215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需求:科隆大道与鸿源路西北角占地约46亩,建筑垃圾约4300m³
(二)技术规范标准: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质量要求:合格
(四)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六)验收要求: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采购人成立3人以上验收工作组(合同金额在50万以上的验收工作组不少于5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验收工作。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需方认为必要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如本项目属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检测项目,采购人必须委托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验收。
(七)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本项目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均由投标人考虑并承担。
2、投标期间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2022年6月17日起至2022年6月21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2年6月2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五、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新乡市红旗区洪门新型社区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增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河南增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