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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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6.27 |
招标代理: |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就**\u******\u******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协同发展方案与近期建设任务研究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u******\u******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 |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委托,就苏州\u2014无锡\u2014南通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协同发展方案与近期建设任务研究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苏州\u2014无锡\u2014南通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协同发展方案与近期建设任务研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3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1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提出“加快建设20个左右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以及80个左右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2021年11月,交通运输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现代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我省苏州-无锡-南通、连云港-徐州-淮安首次以组合枢纽形式跻身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十四五”期,国家对于枢纽尤其是货运枢纽建设补助政策将有所调整,根据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印发的《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综合交通运输支出是指对符合《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等有关规划要求的、重要的综合交通运输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支持的支出,主要包括综合货运枢纽(物流园区)、集疏运体系建设及综合客运枢纽等相关支出。与“十三五”时期采用项目法分配不同的是,综合货运枢纽(物流园区)、集疏运体系主要采用竞争性评审方式给予支持。
为更好的响应部、省对建设苏州-无锡-南通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的新要求,站在省级层面统筹“十四五”时期枢纽场站、集疏运体系建设项目,拟开展苏州-无锡-南通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协同发展方案与近期建设任务研究,明确组合枢纽城市的功能定位、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发展对策、近期建设方案等,全面提升整体发展质量和综合运行效益。
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全面评析发展基础,系统梳理国家和省相关战略和上位规划部署,并从基础设施的协同联动水平、枢纽场站的共建共享水平、运输服务的整体效率等方面评估苏州-无锡-南通共建组合枢纽城市的基础和优势,并剖析存在的问题。二是准确把握功能定位,研究组合枢纽城市的内涵特征,分析组合枢纽城市与一般枢纽城市的区别,重点研究组合枢纽在协同联动、共建共享等方面具备的功能特征和要求。立足江苏方位,站在全球坐标、中国象限,系统梳理苏州-无锡-南通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的功能定位,以及成员城市的功能与分工。三是制定思路目标,从提升组合枢纽城市整体竞争力、发挥综合效益和比较优势等角度研究提出苏州-无锡-南通共建组合枢纽城市的总体思路,提出总体目标、分阶段目标和具体指标。四是研究制定路径对策,围绕组合枢纽城市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开展苏州-无锡-南通共建组合枢纽城市发展路径和对策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任务举措。五是合理安排建设方案,统筹确定“十四五”期建设目标和任务,包括枢纽港站、集疏运体系及连接系统等,形成组合枢纽城市协同发展重点项目库。六是制定有力保障措施,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积极争取国省相关政策支持,提出在宏观管理、政策制定、资源管理、方案执行、市场引导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建议。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7月启动,9月底前形成初步成果,12月底形成最终成果。
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如采用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磋商文件
1. 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22年6月17日至6月2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的,采购人不接收其响应文件。
2. 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方式:请供应商添加工作人员QQ(2216480609),通过QQ联系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购买手续。
3.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2年6月2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2年6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
响应文件接收人: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五、开启
时间:2022年6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
其他有关事项: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按照《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21〕34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 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南京市升州路16号
联 系 人***
电 话:025-52853074
采购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A座6楼
邮政编码:210029
电 话:025-87715117
传 真:025-87715110
联 系 人***
E-mail:JS8653117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