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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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7.05 |
地 区: | 扬州市 |
内 容: | ***特色工业绿电产业园项目二期(曹甸精密制造产业园)监理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BYFFJSZ********** 工程名称 ***特色工业绿电产业园项目二期(曹甸精密制造产业园) 招标人名称 **聚宝绿能建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宝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行政审批局 |
关键词: | 监理 |
宝应县特色工业绿电产业园项目二期(曹甸精密制造产业园)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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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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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FFJSZ2022060005 | |||
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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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特色工业绿电产业园项目二期(曹甸精密制造产业园) | |||
招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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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聚宝绿能建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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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宝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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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行政审批局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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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 | |||
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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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甸镇工业园区内,具体为三环路桥东侧,毗邻曹甸工业集中区建成区 | |||
工程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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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总用地面积为76667㎡,总建筑面积约57200㎡,钢结构最大单跨25米。 | |||
标段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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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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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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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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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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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发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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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FFJSZ2022060005001 | 宝应县特色工业绿电产业园项目二期(曹甸精密制造产业园)监理 | 公开招标 | 98 | 2023-07-10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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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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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5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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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 |||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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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宝应城南新区支行 |
投标保证金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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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78010400002420000000002 | |
计划开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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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0 |
计划竣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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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0 | |
公告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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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5 |
公告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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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0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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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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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综合资质] |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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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监理工程师(国监)·房屋建筑工程] | |||
企业业绩、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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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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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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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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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特色工业绿电产业园项目二期(曹甸精密制造产业园)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宝应县特色工业绿电产业园项目二期(曹甸精密制造产业园)(项目名称)已由宝应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宝行审投资备【2022】1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聚宝绿能建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扬州宝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曹甸镇工业园区内,具体为三环路桥东侧,毗邻曹甸工业集中区建成区 2.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7200㎡,钢结构最大单跨25米。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建、钢结构、水电安装、室内外消防、智能化、一般装修、室外综合管网、室外道路、景观绿化、围墙及门卫室等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21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98万元 2.6 标段划分:/ 2.7 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同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2人。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为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力学、工程力学、建筑设计、建筑学、城镇建设、工程管理、施工管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为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设备安装工程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2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在手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号、扬建工(2011)36号、扬建管(2020)1号文(5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兼任其他项目总监)规定要求; 3.10 其它要求: 3.10.1本工程不接受《扬州市2021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报名。 3.10.2 投标人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3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10.4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外地企业在投标截止前需到扬州市建设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 3.10.5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0.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况。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2022年6月15日至 2022 年6月20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5日09时00分,地点为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2.0(http://223.113.107.9:900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8.联系方式***地 址: 地 址:安宜东路588号二楼东 联 系 人:吴晓虎 联 系 人*** 电 话:18752769009 电 话:15952746975 2022年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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