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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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6.27 |
招标代理: | 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项目编号B****************项目名称**高新区****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标段编号B**********************标段名称**高新区**小区*.*组团雨污分流等提升改造施工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公告 **高新区**小区*.*组团雨污分流等提升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小区 |
项目编号 | B3206210336001086 | 项目名称 | 海安高新区2022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 |
标段编号 | B3206210336001086001001 | 标段名称 | 海安高新区新宁小区2.3组团雨污分流等提升改造施工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公告 海安高新区新宁小区2.3组团雨污分流等提升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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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海安高新区2022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安高新区新宁小区2.3组团雨污分流等提升改造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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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建设地点:海安市新宁小区 2.1.2建设规模:涉及雨污水工程:管道4008米,井332座,化粪池21座等;市政道路工程:水泥路12573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1800平方米等;6米单臂路灯11套,3.5米庭院灯42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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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合同估算价:650万元。 2.1.4工期要求:2022 年7月6日至2022年11月3日,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新宁小区2.3组提升改造包括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土方及拆除、绿化拆除恢复、道路恢复、路灯、预埋线管及线路整理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0年6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自2021年6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自2022年3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要求:无; (8)其他投标条件:a.授权委托书;b.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9)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 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要素归集等经营活动。 (10)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因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的原因,对信用手册中的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信息,不做要求。项目负责人***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规定,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http://www.ntjzsc.com/)更新单位的信用手册,上传完成后点击上报,找当地住建局审核。(如开发区找开发区住建局,崇川区找崇川区住建局,县区找县区住建局)。审核完毕后,企业可以自行打印信用手册,无需至南通政务中心打印。因评标区无二维码设备扫描,不能直接提供二维码,投标单位需将更新后的信用信息内容,以图片形式标记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如不按要求操作,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在此期间,新老版本信用手册具有同等效力。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2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10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8.其他事项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13万元,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8.5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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