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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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综合楼洁净专业分包工程 补充公告 **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综合楼洁净专业分包工程[项目编号:JG****-*****]招标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布补充公告,内容如下: 一、对招标公告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条款 原文 现文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综合楼 大学 医院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综合楼洁净专业分包工程
补充公告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综合楼洁净专业分包工程[项目编号:JG2022-12927]招标项目于2022年6月3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布补充公告,内容如下:
一、对招标公告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
3、最高投标限价: 27218929.43 元 |
3、最高投标限价: 27218929.43 元 各专业工程比例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7,301,080.52元(占26.82%);机电设备安装工程18,122,084.01元(占66.58%);电子与智能化工程1,795,764.90元(占6.60%)。 |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及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及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及③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
*** |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详见附件)。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
*** |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拒绝时限为180天)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
附件1 |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总报价(不含报价明细)、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
附件1 |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22)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二、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21 |
21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27218929.43 元。 |
21最高投标限价: 27218929.43 元 各专业工程比例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7,301,080.52元(占26.82%);机电设备安装工程18,122,084.01元(占66.58%);电子与智能化工程1,795,764.90元(占6.60%)。 |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条款号:11.2.2 |
11.2.2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 (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13)投标函。 |
11.2.2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须按本招标公告附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 (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13)投标函。 (14)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
*** | 新增 |
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工作协议》 中需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 “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承诺企业”、“投标单位”、“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成)XXX】,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 |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条款号:16.4 |
16.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6.4.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16.4.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6.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
16.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6.4.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16.4.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6.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
27.4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总报价(不含报价明细)、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
27.4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条款号33: |
修改 |
33. 投标人信誉的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限制其投标(以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 (1)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2)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
第二章开标、评标以及定标方法条款号:45.1 |
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100%的(具体金额为: ),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
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100%的(具体金额为:27218929.43元 ),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
第二章开标、评标以及定标方法附表修改详见“附件:更新后的评标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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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
附件九: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
附件九: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详见附件 |
附件:联合体工作协议
联合体工作协议
、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作为本项目总负责单位(联合体主办方),除负责本项目的机电工程工作外,还对本招标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全责,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主要承担本项目的 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
附件九: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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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1 |
技术负责人 |
*** | ||
2 |
质量负责人 |
*** | ||
3 |
安全负责人 |
***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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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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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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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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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附件:更新后的评标附表
附表一:
资格审查表
工程名称:
投标人名称:
*** | 审查项目 |
须审查的资料 |
审查结果 |
1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投标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
|
2 |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
营业执照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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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资质符合公告要求 |
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4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
*** | |
5 |
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
*** |
6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 |
拟委托技术负责人*** |
*** |
7 |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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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符合公告要求 |
投标人声明 |
|
9 |
投标人声明中签字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
网上投标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文件中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 |
*** |
10 |
提供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
联合体工作协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为主办方正式员工,且项目负责人*** |
*** |
11 |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
*** | |
12 |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 |
*** | |
13 |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投标的 |
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备注:
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附表二
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名称:
序号 |
投标人
评审内容 |
||||||
1 |
不能满足完成投标项目工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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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技术规格、质量要求、检验标准和方法的; |
||||||
3 |
投标文件中没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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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5 |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
6 |
无《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
||||||
7 |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
8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注:1.本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技术标评审中,响应性、承诺性内容不应作为评分因素,可在该表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标准须具备可操作性。
2.若出现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
3.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4.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附表三
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名称:
序号 |
投标人
评审内容 |
||||||
1 |
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没有申明哪个有效; |
||||||
2 |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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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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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算术复核后的投标报价与原投标报价相比存在1%或以上误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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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6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相似度达到80%及以上的(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
7 |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
8 |
无《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
||||||
9 |
无《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
||||||
10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机器硬件信息一致的(以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注:1.本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
2.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序号 |
评分 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 |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8分) |
技术负责人 |
*** | 1)从业能力:拟派的技术负责人 ①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的,得0.5分; ②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10年(或以上)的,得1分; 投标人应提供技术职称证书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年限以技术职称证发证日期为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2)从业经历:技术负责人*** 本项最高得2分。 投标人应提供毕业证书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从业经历年限以毕业证书发证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
质量负责人 |
*** | 1)从业能力:拟派的质量负责人 ①具有建筑工程类工程师技术职称资格的,得0.5分; ②具有建筑工程类工程师技术职称资格(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5年(或以上),得1分; 投标人应提供技术职称证书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年限以技术职称证发证日期为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2)从业经历:质量负责人*** 本项最高得2分。 投标人应提供毕业证书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从业经历年限以毕业证书发证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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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
*** | 1) 从业能力:拟派的安全负责人 ①具有建筑工程类工程师技术职称资格的,得0.5分; ②具有建筑工程类工程师技术职称资格(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5年(或以上),得1分; 投标人应提供技术职称证书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年限以技术职称证发证日期为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2)从业经历:安全负责人*** 本项最高得2分。 投标人应提供毕业证书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从业经历年限以毕业证书发证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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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业负责人 |
*** | 除以上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 ①建筑工程类工程师且从业经验≥5年达到5人或以上的,得2分; ②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2分。 投标人应提供毕业证书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从业经历年限以毕业证书发证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
||
*** | 企业 资信 (4分) |
类似业绩 |
1.5 |
投标人近5年(2017年1月1日以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合同金额大于1800万元的施工工程(包含洁净或净化工程),每项业绩得0.3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注:单独发包的项目:投标人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施工合同、第三方空气洁净检测报告、四方(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竣工验收证明,且各项证明资料均须体现投标人名称,有一项不符合不得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体现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金额为准。 依法分包的项目:投标人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分包合同、第三方空气洁净检测报告、四方(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竣工验收证明,且各项证明资料均须体现投标人名称,有一项不符合不得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如分包合同不能体现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金额为准。 |
工程奖项 |
1 |
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获得过工程质量方面奖项证书,国家级每项得1分,省级每项得0.6分,市级每项得0.4分,最多得1分。 获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方面奖项为准(行业协会须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国家级奖项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同一项目只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为准,投标人须提交证书扫描件,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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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 |
0.8 |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经营状况良好,三年的平均资产负债率: 1、平均资产负债率≤55%,得0.8分; 2、55%<平均资产负债率≤70%,得0.5分; 3、70%<平均资产负债率≤85%,得0.2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注: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总额/(期末)资产总额*100%,平均资产负债率=近三年资产负债率总和/计算年数,负债总额、资产总额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准,须提供2018、2019、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扫描件(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相关审计单位营业执照等关键信息页即可)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无提交上述资料或无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的不计分)。公司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按上述要求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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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价 |
0.7 |
投标人自最新评审年度(2020年度)往前算获国家相关税务部门评定的最新纳税信用等级情况: 1、连续3个年度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0.7分; 2、连续2个年度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0.5分; 3、连续1个年度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0.2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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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施工组织设计 (8分) |
质量管理水平及保证措施 |
3 |
1、投标人提供的质量管理措施中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医用洁净系统施工保证措施且内容详尽,为本工程所选用的设备材料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性能要求且提供详尽的技术支持资料,质量保证体系完善且质量保证措施可靠,得3分; 2、投标人提供的质量管理措施中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医用洁净系统施工保证措施且内容详尽,为本工程所选用的设备材料基本符合招标文件的性能要求且提供部分技术支持资料,质量保证措施可靠,得2.5分; 3、投标人提供的质量管理措施中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医用洁净系统施工保证措施,为本工程所选用的设备材料基本符合招标文件的性能要求且提供部分技术支持资料,质量保证措施可靠,得2分; 4、投标人提供的质量管理措施中质量目标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医用洁净系统施工保证措施,为本工程所选用的设备材料基本符合招标文件的性能要求且提供部分技术支持资料,得1.5分; 5、投标人提供的质量管理措施中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医用洁净系统施工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一般,得1分。 |
工期计划 |
2 |
1、 对工程每个节点均制定了详细工期进度安排并提供详尽的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洁净工程工期进度安排合理,得2分; 2、 对工程每个节点均制定了工期进度安排并有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洁净工程工期进度安排合理,得1.5分; 3、 对工程每个节点均制定了工期进度安排并有进度计划保证措施,得1分; 4、 对工程每个节点制定了工期进度安排,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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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设计保证措施 |
3 |
1、 医用洁净系统深化设计保证措施详尽,保证体系完善且保证措施可靠,有针对手术室深化设计保证措施且内容详尽,得3分; 2、 医用洁净系统深化设计保证措施详尽,保证体系完善且保证措施可行,有针对手术室深化设计保证措施,得2分; 3、 医用洁净系统深化设计保证措施详尽,保证体系完善且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 4、 提供了医用洁净系统深化设计保证措施,保证体系且保证措施一般,得0.5分。 |
||
合 计 |
20 |
注:1、项目管理机构能力:1)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职称资格年限以职称证发证时间开始计算,从业经历以毕业证发证时间开始计算,上述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2)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相应证书和近一个月(2022年4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评分节点不予评审。3)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应为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其他机构颁发的职称证书将不予认可。
2、财务指标:企业资产负债率以企业对应年度的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准,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2019、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3、第三方评价: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需要在国家税务总局可查,网址:http://www.chinatax.gov.cn/,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和子公司),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总局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及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4、汇总评标委员会各专家独立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为各有效的最终得分。
5、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项目管理机构中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评委签名:
二、招标文件全文出现“电子签章”之处均修改为“电子印章”。
三、招标文件技术附件1增加附件内容。
四、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五、本项目原定的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间及场地、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招标投标日程安排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