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6.14 |
---|---|
截止日期: | 2022.07.06 |
招标代理: | 嵊州市中天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受***城*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就***城*自来水有限公司次氯酸钠溶液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SZZT-H******JC 二、项目名称:***城*自来水有限公司次氯酸钠溶液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采 |
关键词: | 自来水 政府 |
嵊州市中天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嵊州市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就嵊州市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次氯酸钠溶液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SZZT-H220613JC
二、项目名称:嵊州市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次氯酸钠溶液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需求)
标项 |
项目名称 |
供货期 |
简要规格描述 |
单价最高限价 (元/吨) |
备注 |
1 |
嵊州市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次氯酸钠溶液采购项目 |
2年 |
10%涉水次氯酸钠溶液 |
1200元/吨 |
|
5%涉水次氯酸钠溶液 |
780元/吨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次氯酸钠溶液);
(2)考虑上级文件、政策、重大突发事件(如本次疫情道路运输保供)及氯碱行业每年年度停产检修等因素,为保障采购人的供货需求,投标人还须提供一家浙江省内的涉水次氯酸钠生产厂家作为应急备供单位,备供厂家亦应提供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及在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许可批件(投标人及备供厂家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需为10%涉水次氯酸钠溶液,主要有效成分含量有效氯(以CL计):≥10%,以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需为5%涉水次氯酸钠溶液,主要有效成分含量有效氯(以CL计):4.0-5%)(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原件备查)
(3)所投产品(包括备供厂家产品)10%涉水次氯酸钠及5%涉水次氯酸钠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许可批件,经销商参加投标的,还需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如省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下放相关行政审批权限,提供下放职能文件的复印件或提供卫生部门官网的文件截图,并提供符合下放职能文件要求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于2022年6月14 日至2022年6月21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到嵊州市中天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嵊州市北直街81号粮食局附楼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伍佰元。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报名或购买标书的行为不能证明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提供符合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投标人特定条件中相关资料;
2、报名经办人身份证;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明确授权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和编号、固定和移动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投标报名表(须明确投标单位、采购项目名称和编号、项目联系人固定和移动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22年7月6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嵊州市中天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嵊州市北直街81号粮食局附楼二楼),逾期送达、不按要求提交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7 月6日09时30分整在嵊州市中天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嵊州市北直街81号粮食局附楼二楼)投标人须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九、业务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嵊州市中天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钗 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嵊州市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斌 联系电话***
十 十、其他:
1 1.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书面质疑受理地点:嵊州市中天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嵊州市北直街81号粮食局附楼二楼),代理机构联系人:任工,联系电话***
3.【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人服从现场管理且按以下要求执行】:
①每家单位拟派参与投标的人数不超过1人。
②参与投标人员应当出示“浙江健康码”绿码,投标响应方可书面委托符合条件人员参与现场投标。外地来嵊人员应配合嵊州市疫情防控要求实施。
③进入开标区域的人员注意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扎堆集聚,不喧哗闲聊,完成相关工作后即刻离场。
④所有进入开评标现场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