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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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7.12 |
地 区: | 湖南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海峡两岸**示范区及基础配套设施(投资人+EPC)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郴高复【****】T**号,该项目由**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委托***产业投资集团有限 |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郴州片区海峡两岸合作示范区及基础配套设施(投资人+EPC)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郴高复【2021】T65号,该项目由郴州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委托郴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组织实施,项目总投资为11630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申请专项债和自筹、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郴州片区海峡两岸合作示范区及基础配套设施(投资人+EPC)项目;
1.2.2 建设地点: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2.3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用地面积约159.45亩,建筑面积约15963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电子信息标准厂房、科研楼、综合办公楼等,并完善示范区内道路、水电、停车场、垃圾房、水渠及绿化等配套附属工程。 1.3 工期要求:548?天(日历日,下同)□月□年。1.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投资人+EPC”的模式实施,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中标人,中标人与招标人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独立法人),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负责本项目合作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前期投融资、征地拆迁等工作。中标人在其资质范围内可直接承担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任务,不再另行招标(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48230.757664万元,本次招标范围内项目将结合实际情况分期实施,具体以招标人确认的建设方案为准招标人在本项目合作协议签署前,为推进本项目已签署的相关协议及完成的前期工作,中标人及项目公司需承继和认可,相应费用可由项目公司承担,纳入项目投资成本。
1.5合作方式: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暂定17894.74 万元,郴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占股5%;中标社会投资人占股95%,均以现金出资。项目公司的董事会暂定由三人组成,其中招标人推选二人,社会投资人推选一人。董事长由招标人推选的董事会成员担任。
1.6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拟定为730天。
1.7回报机制:730天合作期满,招标人按5%的年化率支付项目公司资金成本,招标人以合作期到期日为基准日对社会投资人所占项目公司的股权进行回购。
1.8质量要求:融资部分质量要求: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一周内须将1.7亿资金的40%实缴到位,剩余资金在1个月内实缴到位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及本项目设计相应标准;
材料设备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施工质量: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1.9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令及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1.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其他要求:(1)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以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为准)。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一周内须将1.7亿资金的40%实缴到位,剩余资金在1个月内实缴到位,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 。
(4)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5)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7人,含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6)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2 年6月14日起(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等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因本次招标项目采取的是“综合评估法”,技术标实行暗标,编制技术标(暗标)相关资料统一由代理机构提供,请潜在投标人于 2022 年6月14日至 2022 年6月21日(每天上午 9:00~12:00 时,下午 14:30~17:00 时)自行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 431 室无计名获取暗标制作材料,为了防止乱领代领的不良现象,确保各潜在投标人能及时获取暗标资料,在不记名领取暗标资料时,请自行投入人民币 400 元(暗标资料费)于暗标纸旁边的信箱中,一次限领取暗标资料一份,逾期不受理,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在规定处自行领取,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暗标制作包装资料未领取或领取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2年7月1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8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牵头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同时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高新区建设管理局,电话0735-2654978。
9.其它
9.1根据“郴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任务交办函”的要求,三楼开标区将恢复之前的体温检查,进入开标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好口罩,实行一进一量。
9.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开标后由中标方及时支付。 9.3 外地来郴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等相关人员按当地实时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护工作方可进入交易中心。 9.4本项目支持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现场递交纸质标书签到后,投标人离开现场可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www.czggzy.net/BidOpening)观看开标情况,不再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技术招 标 人:郴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项目负责人***
电 话:***
文档附件: |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郴州片区海峡两岸合作示范区及基础配套设施(投资人+EPC)项目招标公告相关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