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辽宁越秀辉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人”)作为主体,为下属各子公司组织进行 加工厂加工件 竞争性谈判(磋商)工作。现将采购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主体:辽宁越秀辉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加工厂加工件采购项目
(三)项目地点:1.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北大街120号
2.锦州七里河经济开发区辉山路1号
(四)项目编号:HS-JTJC-2022-128
(五)采购需求:
序号 |
类别 |
规格(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验收标准 |
售后服务 |
1 |
沈阳工厂 |
详见《HS-JTJC-2022-128加工厂加工件采购明细》文件 |
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北大街120号 |
下订单后30个工作日到货 |
工厂提供的样品为准 |
至少1年 |
2 |
锦州奶粉 |
锦州七里河经济开发区辉山路1号 |
3 |
锦州液奶 |
(六)项目环节:本项目共设本项目共设3个包,可兼投兼中。
(七)成交家数:每个包拟选择1-2家供应商。(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入成交候选人评选。原则上根据供货期内的有效响应报价和可供货量,按照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确定成交人和供货量。)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如下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报价。
(三)单位负责人***
(四)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中国政府采购网或辽宁政府采购网登记截图。
三、现场考察
不统一组织踏勘,建议响应人自行对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考察。响应人应对由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四、采购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召开采购前答疑会。
五、采购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2年6月11日至2022年6月1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二)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领取电子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印鉴):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信用中国网页截图。
5.厂家授权、代理证明文件(生产厂家无需提供)
注:以上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2年6月15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1号甲越秀辉山大厦。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电 话:15710569455
电子邮箱***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1号甲越秀辉山大厦
八、投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电 话:024-82619877
电子邮箱***
九、其他
(一)履约保证金:无;
(二)不论评审结果如何,响应人应承担所有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
(三)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采购人对本次竞争采购活动及其相关文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拥有最终解释权。
采购主体:辽宁越秀辉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