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2.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开标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供应商需自行备好CA锁、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或其它移动端电子设备),CA锁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 因疫情防控需要为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可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6时30分前邮寄到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富虹大街107-6号,接收人:张静微,联系电话:0419-5788558。请投标人掌握好送达时间,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将被拒绝接收。邮寄不支持到付方式,请在邮寄附言栏标注好投标单位名称、所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晨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辽宁晨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 辽宁晨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706008000019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