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6.10 |
---|---|
截止日期: | 2022.07.01 |
招标代理: |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年小额土地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编制单位)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年小额土地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编制单位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
2022年小额土地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编制单位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选择1家土地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编制单位,负责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土地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编制。出现需求时采购人将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须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土地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编制,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二、服务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指定地点
三、服务内容:
(一)内容:土地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编制
(二)要求:根据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优化建设项目预审及用地审查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为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个要求,进一步改个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组织开展项目用地踏勘论证和节地评价,其中国家重点项目、线性工程等应避让基本农田,尽量不占或减少占。确需占用基本农田或占用其他耕地规模较大(线性工程占用耕地100公顷以上、块状工程70公顷以上或占用耕地达到用地总面积50%以上,不包括水库类项目)的建设项目,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组织踏勘论证。对国家和地方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的建设项目,应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同时需要开展建设项目踏勘论证和建设项目节地评价的建设项目,可将两项工作合并开展,出具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本项目的主要要求为:1、了解项目概况,其中包括建设规模、选址情况和对整个区域的影响;2、说明建设的必要性及其占用耕地情况;3、现场踏勘情况、选址及建设合理性分析;4、耕地保护措施及未来发展趋势。
本项目在全面分析建设必要性及合理性的基础上,开展专家论证,形成耕地保护踏勘报告。
于洪区耕地保护报告编制,根据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优化建设项目预审及用地审查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文件要求,综合实际情况情况,实地探勘认证,熟知项目规模、选址情况及其区域概况,讨论建设的必要性,如是否符合沈阳市规划目标需要,能否发挥区域优势,体现区域特点并符合政策要求,最大化带来便捷及城市形象提升。深入探讨建设方案的合理性,是否符合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及国家级的供地政策。论证占用耕地的合理性及对周边耕地的影响。形成于洪耕地保护踏勘报告。承担规划成果印刷、规划专家咨询、评审、论证、验收以及相关数据分析处理。按照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优化建设项目预审及用地审查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文件要求,根据项目进度随时提供服务。
四、项目要求
(一)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各阶段情况组建服务项目组,项目组根据项目的阶段性需要及采购人要求派遣相关人员赴现场提供服务;
2、采用项目负责人制,负责项目编制工作全过程的组织、协调编制及编制报告。项目负责人***
3、编制小组应当由了解国家和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本行业的技术经济发展情况,并由具备丰富的相关专业技术专家组成;
4、供应商应及时报告项目编制情况并提出建议的处理方案;
5、总结工作情况,定期向采购人出具工作报告;
6、应采购人要求,参加采购人组织召开的各项工作会议或谈判会议;
7、向采购人提供业务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标准、规范和一般惯例的咨询服务;
8、出具最终成果文件和意见;
9、项目编制团队成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及项目负责人***
10、须具有同时完成多点位、多项目服务的能力;
11、项目工作组人员工资、绩效、福利、加班补助、交通补助等所有人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项目在沈阳的季节性服务特点,节假日或夜间服务等特点。供应商应对人员工作做出合理的安排部署,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因项目需要的节假日或夜间工作的要求并提出增加费用。
12、供应商中标后须严格按照采购人实际项目要求开展工作,接到采购人要求时,须立即响应,0.5小时内到达现场;
13、必须具备24小时响应服务能力,应急类项目需要随叫随到,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采购人紧急任务及突发事件;
14、供应商中标后按照采购人要求编制报告。
(二)质量要求
供应商应当按照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要求的编制工作的内容、重点和完成时限等的要求完成。
(三)成果文件提交
中标人在收到项目所需全部资料后, 10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工作,并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
(四)进行和深度要求:
中标供应商所提及的编制成果文件均须通过审批,由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报审不及时、反复报审、审批不通过等影响工作进度计划的情形,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并保留向中标供应商追偿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供应商进行补偿,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额。
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所有成果性文件及资料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服务内容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辽宁省及沈阳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服务内容成果方面的文件、规定。
五、结算方式:按固定单价合同乘以项目完成数量进行结算。
付款方式:按政府拨款进度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