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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和平区主次干道雷扫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6.10 标签: 辽宁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2.06.10
截止日期:2022.07.04
招标业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区:辽宁省
内 容:(****年***主次干道雷扫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年***主次干道雷扫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年**
 
招标公告正文
(2022年和平区主次干道雷扫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和平区主次干道雷扫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02-00092
项目名称:2022年和平区主次干道雷扫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45,600.00
最高限价(元):945,6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及技术要求

1.项目概况:对区管主次干道,长度约176公里,进行雷达探地检测服务。

2.检测要求

中标人应采用车载三维探地雷达作为主要技术手段,对本项目指定道路进行检测,及时发现道路地下空洞、脱空、疏松及富水体等病害体隐患,并及时符合、验证。对检测出来的地下病害体隐患评估风险等级、提出处治建议、形成最终成果结论报告。

3.相关规范及病害处理建议

目前,已有相关规范对三维探地雷达检测、分析及风险控制进行阐释。在进行雷达检测及病害处理过程中,应当遵循如下规范:

《道路深层病害非开挖处治技术规程》,CJJ/T 260-2016

《城市地下病害体综合探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标准》,JGJ 437-2018

4. 检测成果报告:提交最终检测成果报告纸质版3份,并提供其电子版光盘1份。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 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

6.服务地点:和平区全域主次干道,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7.付款方式:检测结束后,交付检测报告后付款至合同额的30%,检测出的所有空洞点位整改后进行二次检测,二次检测结果合格后,一年内支付剩余合同额的7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城市道路地下病害体综合检测与风险评估作业企业II级及以上作业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证书须包括地下病害体检测相关参数)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0日 09时00分至2022年06月1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营盘北街7-2号招商局大厦A座18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新版政府采购平台开评标相关事宜的特殊说明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依据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规定,取消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U盘内应为设有密码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压缩文件,储存介质需密封),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一致性承诺函),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报价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设备进行投标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无法在规定的时间成功进行电子解密,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有任何责任。报价解密需在30分钟内完成,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非网站系统原因)仍未完成报价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报价,其响应文件无效,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5、因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系统功能更新招标代理公司只能获知报名家数,无法获知投标供应商的详细信息。请各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投标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出现问题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文件的清晰度确保能够清晰可辨,电子版投标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可能会导致投标无效,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和平区市容环境管护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坤德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坤德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2118999910130005674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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