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2.06.09招标公告 > 2022年度中介机构审计质量抽查协审服务

2022年度中介机构审计质量抽查协审服务

信息发布日期:2022.06.09 标签: 江苏省招标 苏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2.06.09
截止日期:2022.06.24
招标代理: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区:苏州市
内 容:***姑苏区审计局关于****年度中介机构审计质量抽查协审服务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年度中介机构审计质量抽查协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WK****-
 
招标公告正文
苏州市姑苏区审计局关于2022年度中介机构审计质量抽查协审服务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度中介机构审计质量抽查协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6月2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WK2022-GS-C-002

项目名称:2022年度中介机构审计质量抽查协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捌拾柒万元整(¥870000.00)

第一标段预算金额:肆拾柒万元整(¥470000.00)

第二标段预算金额:肆拾万元整(¥400000.00)

最高限价:纠正编差金额的6%

1、项目概况:

为更好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按照《姑苏区公共工程审计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政府购买服务要求采购2022年度中介机构审计质量抽查协审服务单位。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对30个项目合同结算审核进行质量检查及相关履职所需的辅助性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要求对抽查项目的合同结算、工程款支付、建设管理情况等内容进行检查。

2、服务要求:

2.1、协审服务要求:

2.1.1、协审服务单位根据委托审计协议书的要求,在审计工作中应接受采购人的业务指导。协审服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及有关执业规范要求。严必须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及其它各项审计工作纪律、廉政纪律、保密纪律等法律法规和纪律,派出人员必须遵守审计现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1.2、对由于被审单位提供的送审资料不全且补充资料不及时或者出现重大分歧需协调解决而严重影响审计进度的,由协审服务单位提出要求延长审计时间的书面申请,经采购人核准后给予调整审计时间,但基本费仍按照不高于服务商承诺的收费标准结算,不另计协审时间或加班费用。

2.1.3、协审服务单位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抽查项目分阶段出具检查成果,包括不仅限于初步检查结果报告、调查取证资料、检查结果确认单、咨询报告等。出现重大分歧需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协审服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应附调查取证资料、建议处理方案以及相关单位意见)报采购人,采购人将会同有关单位共同核实资料和具体情况,经研究达成的处理意见应有被审计单位、协审服务机构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书面意见。

2.1.4、协审服务单位应加强对审计资料的保管。审计中介机构在完成项目审计后,应按采购人要求对审计资料存档保管,对档案管理不完善的协审服务单位将予以警告直至不再对其进行委托。

2.2、人员配备要求:

2.2.1、本次采购2个标段均有多个咨询业务(详见各标段项目清单),协审服务单位根据抽查项目专业、抽查时间要求派出相应人员,至少需土建、市政、安装、装饰等专业人员各1名组成项目组,项目组人员的数量应根据协审业务的实际需要及时增派或调整人员,协审工作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完成。项目组人员应在中标拟配备人员中产生,如有增补调换须经采购人同意,不在本项目拟配备人员中选择项目组人员的,一经发现,终止合同。

2.2.2、拟投入人员需具备注册一级或二级造价师资格,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有参加相关检查工作经验者优先,驻采购人指定地点办公(审计局固投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交通组织方式和笔记本电脑、测量工具等设备。需根据主要协审专业派驻二名人员长期驻场办公(市政、土建专业为主),长期驻场人员即项目负责人,除需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完成规定的审计任务外,还负责成交标段中所有项目的沟通与协调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

2.2.3、拟投入人员需提供未受处罚处分、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提供健康证或2022年度体检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标段所有协审项目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6月16日

2、获取地点: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CA办理咨询电话:***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方式:电话:***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5、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现场解密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凭CA证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2、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排队解密,并充分考虑解密现场排队等待解密等所需时间,预留足够解密时间。开标时,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截止时间:2022年6月2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公开开标室。

五、开启

响应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6月2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供应商现场签到截止时间

供应商现场签到截止时间:2022年6月2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2年6月2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1.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

1.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

2、监督电话:***

3、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4、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

6、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

7、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要求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须持“苏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请各投标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投标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姑苏区审计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6月9日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