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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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6.16 |
招标代理: |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广安市 |
内 容: | ***救灾物资储备库附属工程(第二次)谈判邀请公告 **合纵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发展和改革局(采购人)委托,拟对 ***救灾物资储备库附属工程(第二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 |
广安区救灾物资储备库附属工程(第二次)谈判邀请公告
四川合纵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安市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采购人)委托,拟对 广安区救灾物资储备库附属工程(第二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HZH2022015(该项目以此编号为准)。
2.采购项目名称: 广安区救灾物资储备库附属工程(第二次)。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1、采购预算金额:399500元;最高限价:399500元。
2、建设内容及规模:广安区救灾物资储备库附属工程(第二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建设工期: 2个月。
四、邀请供应商
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因疫情原因,本次报名采取网上远程报名的方式获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自2022年 6月 10日至2022年 6 月 14日每天上午9:00- 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网上(远程)办理购买谈判文件时,请将公司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2302867690@qq.com,我公司工作人员会将报名登记表发过来,请将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盖章后发到邮箱并支付报名费。注报名资料原件请于开标当日交至四川合纵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八、供应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 6月 16日9点 3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合纵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 6月 16 日 9 点 30分在谈判地点开启。
十一、谈判地点:四川合纵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十二、供应商信用融资:
参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市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合纵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邮 编:63800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