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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富轩实业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投资合作方+工程总承包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2.06.08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2.06.08
截止日期:2022.07.08
招标业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 **富轩实业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投资**方+工程总 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富轩实业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投资**方+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行政审批局批准,项目业主为**富轩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富轩实业有
 
招标公告正文

 

江苏富轩实业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投资合作方+工程总

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江苏富轩实业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投资合作方+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滨海县行政审批局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富轩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富轩实业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投资合作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滨海县东坎产业园新惠路南侧和滨海县通榆产业园园区支路

2.建设规模:江苏富轩实业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包含厂房及基础设施配套,总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总投资约7.5亿元。项目主要包括桩基工程、土建工程、水电暖等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地下消防池及泵房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智能化工程、绿化工程、围墙工程、自行车棚工程、室外道路工程、给排水及市政管网工程、室外路灯及弱电预埋工程、室外雨污水工程等。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最终建设项目、规模和规划设计指标按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执行。

3.总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规范标准、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按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文件和招标要求执行,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审查通过。

(2)采购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合格率达到100%。

(3)工程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国家“合格”标准,并按招标要求执行。其中绿化养护期两年,绿化二年成活率达100%,如成活率不足的,由中标人无条件补植到位(补植养护期需满足二年要求,并确保成活)。

5.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前期报建、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直至产权证办理完成交钥匙使用。

5.1设计招标内容及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1)红线范围内地质勘查(详勘);

(2)总平面规划、方案设计(含供水及供电的方案设计等各专项方案设计);

(3)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绿色节能咨询服务。

(4)施工图设计,具体内容如下:根据本项目概念性设计方案及技术要点的要求对工程进行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图审报审(施工图图审、消防图审、节能评审等)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服务(包括:图纸设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和分部分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等设计配合服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服务,招标人保留对设计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5)基础设施配套设计专项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布置、节点详图、地形图、概算、效果图,形成专篇文本)、二次深化设计均由中标人负责。

注:①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部分为本项目所有相关的设计内容(不再进行二次设计),符合项目需求和设计任务书内包含的设计内容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②招标人保留设计任务书和项目要求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5.2施工招标内容及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桩基(含试桩)、土建、水电暖等安装、地下消防池及泵房、大型土石方、绿化、围墙、自行车棚、室外道路、给排水及市政管网、室外路灯及弱电预埋、室外雨污水等相关配套);消防、暖通、电梯(含电梯装饰装修等)设备采购、施工、验收等;智能化、建筑节能、智慧工地管理系统等所有建筑及相关配套项目。最终工程总承包范围以招标人需求及技术要点、经图审合格和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5.3材料及设备采购内容及范围:包含设计施工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和服务的采购以及全套设备、电梯、标牌标识等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

5.4手续协助办理包括但不限于:

(1)前期及施工阶段相关手续的协助办理:协助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并取得产权证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设计报批报建、图纸审查、投资建设行政审批、环保、规划国土、住建、城管(渣土处理、占道等)、基础设施配套(消防报批与图审)、施工许可配合办理、办理规划许可证配合办理、厂房供水及供电的报批、专业报建报装(白蚁防治、节能绿建报审等)、报监、淤泥排放、排污、排水接驳、施工监测、防雷接地、抗震设防、节能审查等;

(2)验收、交付、产权阶段相关手续的协助办理:面积实测预测、办理环保验收、消防验收、防雷、节能、绿化、附属配套、规划、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绿色建筑创建评审、各专业验收、网络通邮、除甲醛、外接水、外接电、外接气手续、档案整理移交城建档案馆等。

5.5竣工交付: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配合招标人归档,并取得档案室出具的档案接收证明文件。配合公建配套设施验收所有现场施工和资料的配合工作,具体细节详见申请公建配套设施验收需要提供的材料表。

5.6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5.7融资要求

(1)融资资金:本项目融资资金为5亿元。

(2)融资成本:资金收益率不高于7.5%(年化)。

(3)融资资金形式:现金,不接受银行保函、保险单和担保等其他形式。中标人须在定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日内按招标人要求将融资资金3亿元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剩余2亿元在定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次月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招标人视为中标人放弃其中标资格。

(4)还款期:还款周期两年(自融资资金全部到账之日起算)。

5.8本项目为融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融资、优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环保、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及竣工验收合格和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中标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等完成对项目施工管理,须委派专人确保施工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验收通过。

注: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和规划方案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最终按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规划方案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资质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2设计负责人***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 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1.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 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

    在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

    (5)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4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自 2020年 1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自2021年 1月 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自 2022 年1月 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具体要求详见3.7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业绩要求:

    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

    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项目业绩。

    备注:

    1)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下同)、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若需要提供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的,若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需提供招投标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项目负责人证明,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出现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负责人姓名出现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供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变更手续上需明确变更时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作量比例(房屋建筑工程须明确是否在主体结构封顶前变更)。如变更手续上未明确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个项目工程量的比例,须另提供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出具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个项目工程量的比例的专项证明,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它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

    3)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投标文件中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4)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怀疑涉嫌造假的,招标人认为需要调查取证时,如能够调取到当地主管部门存档资料的,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3.8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 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22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2年1月-2022年6月或2021年12月-2022年5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

3.11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3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注:本工程除总承包项目经理外,项目管理机构至少配备(但不限于)施工负责人(可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人员,满足《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且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满足现场管理要求,具体由投标人自行配置。投标时,仅需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均为投标人(或联合体)单位(按联合体协议分工)的正式员工,中标后必须常驻现场参加工程管理,否则视为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7月 8 日0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伍拾万元整。投标人须在本工程开标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否则不予接受。

根据盐政发〔2020〕57号精神,只要获得我市近两年度建筑业星级企业或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之一表彰的,可免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由投标企业缴纳的相关保证金(符合免交条件的企业名单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A)。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电子保函(保单)或线下银行保函等担保形式,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不同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缴纳方式为:

现金保证金缴纳方式(指转账或电汇):招标人委托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保证金的管理,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城中支行,账号:6232811320000423149,在业务查询>>保证金账户查询(滨海)中实时查询,具体操作请参照会员系统中,帮助中心的帮助文档(滨海县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操作流程)】。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无效。

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位于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咨询电话0515-84198010。

4)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7日内支付中标价的10%为工程预付款(中标人须提供10%工程款金额的银行保函。其中中标价的8%打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施工阶段承包方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已完工程量及价款,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后,次月由发包方支付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70%(经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确认后方可付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审定价的85%;项目审计完成一年后,付至审定价的95%,剩余部分工程价款待质保期满后按审定价结清(无息)。

注:(1)在招标人支付工程款前7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按各期付款金额向发包人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如中标人不开具或开具不符合要求发票的,招标人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中标人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设计补偿费:招标人一律不予补偿。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相关应缴纳费用按相关规定及文件执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由建设单位打入的资金作为工程款在相应的付款节点支付时扣除,详见滨建〔2018〕28号《滨海县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办法》。

□本项目为容缺预招标项目,请各投标人谨慎投标,如中标须自行承担项目不能按期开工以及其他的风险和损失(容缺预招标项目勾选)。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富轩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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