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GJ2010-114#B、GJ2021-297地块安置房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如皋市GJ2010-114#B、GJ2021-297地块安置房项目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皋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如皋市GJ2010-114#B、GJ2021-297地块安置房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如皋市 2.2工程规模:如皋市GJ2010-114#B、GJ2021-297地块安置房(1-1#、1-2#、3#、4#、5#、6#、7#、8#住宅楼,1-3#、9#商业用房,传达室(门卫室),建筑垃圾房,生活垃圾房,变电所一-五(含开关站),地下车库(含人防),小区围墙)本次监理服务范围是该项目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及室内外配套设施、安装类、绿化景观类等工程所有施工内容的监理服务以及年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本标段施工合同估算价为58511万元。 总用地面积为50554?(约75.8亩),具体位于如皋市如城街道(志颐路以西,解放西路以北,花城大道以东)。建筑性质为商业、城镇住宅 (搬迁安置房)。本次新建安置小区总建筑面积约为130916.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95907.9?,地下建筑面积约为35021.9?。地块容积率为1.81,建筑密度16.6%,绿地率29.7%,总套数为700户。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6月,计划竣工时间为2024年12月。 2.3招标范围:本次监理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配合结算送审、工程质保期内的全过程监理(含桩基、主体、装饰装修、强电、弱电、消防、给排水、污水处理、变配电、通风、智能化、电梯、设备材料选购、室外道路雨污水、景观、绿化等),对工程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含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文明施工管理、防疫管理、招标人另行安排的其他管理事项,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工程竣工结算初步审核。 2.4监理服务期:监理施工阶段服务期与实际施工工期同步及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含协助审计结束全过程)(缺陷责任期: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五年)。若实际工期比计划工期延长6个月内,则不再增加监理费用;若延长时间超过6个月的,由承发包双方另行协商。 2.5合同估算价:约585.11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人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60周岁(含)以内。 3.7本次招标人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不得有在监工程。项目总监变更在监工程的按苏建管【2014】701号《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第八条规定执行。中标候选人若有在监工程而隐瞒的,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视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由此造成的后果及相应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其他要求: ⑴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⑵拟选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⑶拟选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的缴费明细。 ⑷拟选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⑸中标后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变更,到岗率达到80%以上;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要求:/ 3.10 其它要求: 3.10.1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10.2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3.11根据皋建发【2022】83号文件规定,暂停浙江成城建设有限公司和南通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我市6个月的投标资格(2022年10月30日止),因此上述两家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其他 中标后,中标单位组建的监理组成员要求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岗位 |
职称(资质)要求 |
备 注 |
1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4人 |
1.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或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 2. 机电安装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或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 3.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国家注册或省 级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 4.安全监理工程师: 国家注册或省 级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 注:①以上监理人员须具有建设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上技术职称,年龄60周岁(含)以内。 ②四个专业监理工程师需由四人担任,不可同时兼任。上述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在其他项目中任职。 |
注: 1.本表所列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岗位数量及职称(资质)要求,非投标时资格要求,仅作为监理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响应的内容; 2.中标后,中标单位在签订监理合同前须向招标人提供本表所列岗位人员的相关资料,包括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的缴费明细)、职称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如提供的相关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需同时提供学历证书等佐证材料对从事专业进行证明。 3.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审核确认后,双方签订监理合同。 4.以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不得本项目中相互兼职。 5.监理组成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在其他项目中任职。 6.本次招标对常驻监理班子的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常驻工地,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各种形式的考勤及抽查(包括但不限于签到、打卡、视频、录像等各种形式),具体管理要求详见合同相关条款;常驻现场监理班子成员,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 非常驻监理班子成员必须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投入(人员投入时间及投入后日常考核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 7.本项目一旦中标后监理组成员不得变更。 |
2 |
监理员≥3人 |
1.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员不少于1人; 2.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员不少于1人; 3.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员不少于1人。 注:以上人员须具有建设工程类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60周岁(含)以内。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 06 月 08 日至2022年 06 月 29 日09 时0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南通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 06 月 29 日09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地 址:如皋市城南街道幸福河西路9号4幢 邮 编:226500 联 系 人*** 电 话:0513-88560109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皋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海阳中路海陵大厦北三楼 邮 编:226500 联 系 人*** 电 话:0513-87513390 2022年06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