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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文书印制询价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6.06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2.06.06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文书印制询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执法文书印制。 *.项目总预算*****元,采购报价最低者为本次项目采购的供应商。 *.项目要求:按规定要求制作,详见下文具体要求。 *.施工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十日交付。超过十日的,视同放弃供应资
 
招标公告正文
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文书印制询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执法文书印制。
2.项目总预算13000元,采购报价最低者为本次项目采购的供应商。
3.项目要求:按规定要求制作,详见下文具体要求。 
4.施工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十日交付。超过十日的,视同放弃供应资格,供应商自行承担己方的损失。
5.交付验收:交货时,由采购方组织人员验收签字确认。
6.合同签订:报价最低者必须在开标当日的18点前到采购人303办公室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报价最低者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采购资格,同时指定次低报价者为供应商。
符合签约条件的报价者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的,一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其他采购报名。
7.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必须按合同条款履行合同。
如果产品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8.参与报价单位应在现场提交响应文件前,向本局财务工作人员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投标价格的2%(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缴纳)。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单位中标后单方面撤回响应文件的、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材料的、除因不可抗拒力或磋商性文件认可的情形之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一律不退回。首次不履约,由办公室发书面警告,两次不履约,永久纳入局政府采购黑名单,不再允许其参加本局采购报价。
9.付款条件:验收合格且提供发票后的九十日内,采购人按合同支付货款。供应商必须提供国家财税系统发票。
10.合同文本:采购合同的文本详见附件。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技术规格

序号
名称
印制数量
备注
1
现场笔录
4页×50页×100本

2
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1页×50页×100本

3
询问笔录
3页×50页×100本

4
抽样记录
1页×50页×100本

5
授权委托书
1页×50页×100本

6
权利义务告知书
1页×50页×100本

7
达达回证
1页×50页×100本

8
封条(大、小)
500页+500页

9
卷宗封面
500页
牛皮纸
案卷封面
10
正、副卷封面
2页×500页

11
行政管理建议书
1页×50页×50本

12
询问通知书
1页×50页×50本

13
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
1页×50页×50本

14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1页×20页×4×100本
一式四联        自带复写
15
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
1页×20页×4×100本
一式四联       
自带复写
16
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1页×20页×4×100本
一式四联       
自带复写
17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1页×20页×4×100本
一式四联        自带复写
18
场所/设施/财物清单
1页×20页×4×200本
一式四联        自带复写

三、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应当持有营业执照,且需要有实体店;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四、报价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联系人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报价材料需附有报价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联系人***
4.竞争性谈判被邀请人报价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并提供上一年度依法纳税证明材料。
6.报价材料必须密封,封口处必须加盖报价人的公章进行确认。
五、提交材料时间及地点
1.提交材料时间:2022年6月14日下午15点前;
2.提交材料地点:阜宁县兴隆路2号(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04室,联系人:苏丽丽,联系电话:68697011。咨询人:沈智,联系电话***
六、现场确认要求
时间:2022年6月14日下午15点,地点: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楼小会议室,确认现场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准时到达现场进行确认(不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主动放弃报价资格);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确认现场报价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6日

附件:阜宁县市场监管局执法文书印制采购合同




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律文书印刷询价采购合同











项 目 地 点: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

序号
品名
规格
数量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价(元)
备注
















总价:大写人民币 元整,¥0.00元(含税,包含运费)


二、质量要求
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标准提供商品,应保证产品质量、规格均与双方约定标准相一致。
三、标的物风险转移
1、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交货日期为     年    月     日前。
2、从产品交付之时起,全部产品所有权均为甲方所有。
四、交付与质保
1、交付地点:甲方付清本合同下全部货款后,乙方安排发货,代发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验收后签收。
2、质量: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应满足双方约定。
五、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双方确定:合同总价¥00.00元(含税),付款方式为供货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结算方式: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办理相关手续,验收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款95%,留5%做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2、乙方应为甲方开具国家财税系统发票。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产生约束力,不得无故违约。
2、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均应给予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进行完全的赔偿,并另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数额为损失的20%。
七、其他事项
1、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进行友好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并达成书面的补充协议。
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或盖章之时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或代理人:           代表人或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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