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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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6.13 |
招标代理: | 长沙星城五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长沙市 |
内 容: | **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经开区星沙商务中心区“腾笼换鸟”剩余企业及自贸试验区拟腾退企业收回(收购)评估复核机构采购项目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经开区星沙商务中心区“腾笼换鸟”剩余企业及自贸试验区拟腾退企业收回(收购)评估复核机构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
项目概况 长沙经开区星沙商务中心区“腾笼换鸟”剩余企业及自贸试验区拟腾退企业收回(收购)评估复核机构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星城五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县星沙街道凉塘路社区天华路128号星隆国际广场十五层1519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6-13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其他服务 | 长沙经开区星沙商务中心区“腾笼换鸟”剩余企业及自贸试验区拟腾退企业收回(收购)评估复核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项 | 620000 | 620000 |
详见磋商文件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4)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供应商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注:基本资格条件中的“近三个月”是指2022年02月至2022年04月。
(6)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证明或土地估价资质。
(2)省级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原一级)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证书。
(3)省级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备案证明或资产评估资质。
招采备案编号:CSJKQXESXM-2022089 (本编号用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项目备案及资料归档)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
联系人*** |
电 话:***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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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长沙星城五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电 话:***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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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6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