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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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6.13 |
招标代理: | 新疆方中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项目概况 **经济开发区陆港型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JJKFQ*FCG(CS)****-*** 项目名称:**经济开发区陆港型物流产业 |
关键词: | 设计 |
项目概况
喀什经济开发区陆港型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3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JJKFQ2FCG(CS)2022-013
项目名称:喀什经济开发区陆港型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35000
最高限价(元):935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喀什经济开发区陆港型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
预算金额(元):935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新建5.5万平方米仓储用房,以及水、电、气、暖等配套设施的设计,服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详细规划、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消防、人防等专项设计)施工图审查及施工期间的色痕迹配合服务等(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服务(包含审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负责人***
(2)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登录新疆工程建 设云(http//jsy.xjjs.gov.cn/dataservice/index)可查询注 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人员,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4)提供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5)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证明;
(6)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需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7)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8)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 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 -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开标现场招标代理或 招标人查询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2日至2022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3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6月13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方中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