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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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6.14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园改造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 |
项目概况
温州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园改造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4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L-Z20220523036
项目名称:温州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园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580000
最高限价(元):2580000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258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内容。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在合同签订采购单位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完成承包工程所有内容并通过验收交付采购人(2022年8月25日前必须通过验收交付采购人);若中标方有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按采购文件、合同约定,单方面解除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①投标供应商须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市[2014]159号文件);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③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1日至2022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4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众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温州市鹿城区宏源路103号二楼),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除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情况外)。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6月14日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众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温州市鹿城区宏源路103号二楼),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除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情况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①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说明部分。②本项目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见附件说明。③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矮凳桥7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众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宏源路103号二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传 真:/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