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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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6.10 |
招标业主: | 成都市公安局 |
地 区: | 成都市 |
内 容: | 郫都区拘留所于****年建成投入使用,经过*年高强度运行,现民辅警备勤室墙壁已斑驳陆离,需要维修。 此项目将由我局自行采购,现开始报名,诚邀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比选流程 详见《******郫都区分局自行采购公开比选项目实施细则》(附件*)。 二、供应商条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
郫都区拘留所于2014年建成投入使用,经过8年高强度运行,现民辅警备勤室墙壁已斑驳陆离,需要维修。
此项目将由我局自行采购,现开始报名,诚邀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比选流程
详见《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自行采购公开比选项目实施细则》(附件1)。
二、供应商条件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本项目比选形式
以低价中标。
四、本项目工期要求
根据拘留所情况拟定(疫情期间)。
五、本项目预算金额和招采标准
1.项目名称:郫都区拘留所维修民辅警备勤室自行采购项目;限价金额:50000元;
2.采购项目简介:郫都区拘留所维修民辅警备勤室自行采购项目1项;
3.采购资金来源:公安工作经费;
4.报名时间、地点:请于2022年5月31日--6月2日的3个工作日内报名,上午9:00--12:00,14:00时--17:00报名。地点在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G栋(警务保障室)310室报名;
5.报名时须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报名时,以上1-4项资料不全,不予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6.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及比选时间、地点:2022年6月10日10:00(北京时间)在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警务保障室G栋303室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与资料
不必参照“政府集中采购”提供复杂的响应文件、装订文本,只需按以下要求,提供必要、最少、精简、有效的资料即可。
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1~5项共5份材料,在开选时,须提供1~5共5份材料。具体规定为:
1.单位证明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法定“单位证明材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2.受委托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提供法定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3.统一格式的《参加自行采购项目授权书》(附件2)(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4.统一格式的《参加自行采购比选项目的承诺与报价函》(附件3);
5.项目投标清单报价,投标清单(附件4)(加盖公司公章)。
七、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九、履行合同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谭杰;联系电话***
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 ?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