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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留县乡村道路建设项目(阿尕尔森镇)二标段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5.31 标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招标 道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2.05.31
截止日期:2022.06.21
招标代理:新疆嘉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伊犁哈
内 容: ***乡村道路建设项目(阿尕尔森镇)(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乡村道路建设项目(阿尕尔森镇)(二标段),已由巩发改基字*******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阿尕尔森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关键词: 道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巩留县乡村道路建设项目(阿尕尔森镇)(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巩留县乡村道路建设项目(阿尕尔森镇)(二标段),已由巩发改基字2022104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巩留县阿尕尔森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巩留县阿尕尔森镇沙尔乌泽克村

建设规模:新建宽4.5米的柏油路3877.702米,宽6米的水泥路面722.791米,共4600.493米,新建污水管网2.185公里及附属设施;新建排水井76座。

(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2022年6月27日开工建设,2022年10月05日竣工交付使用(总工期10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3.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的投标人须已被列入“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06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20:00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10时30分,投标人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 投标文件递交至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广东路52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 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巩留县阿尕尔森镇人民政府

地     址:巩留县阿尕尔森镇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新疆嘉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宁市嘉会大酒店二楼

联 系 人***

电    话:15999256828

 

 

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1.投标人2018年度?2021年度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应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提供的用于本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小200万元

3.投标人 2018年度?2020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 1.0

 

 

注:1.投标文件中应提供2018年?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2.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五年内曾至少独立完成3个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工程的工程业绩。(工程内容须同时包括配套建设其他相关附属设施)。

 

注:1.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填列其用于资格审查的工程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内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査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须保证查询路径的准确性,如需要用户名或密码,须一并提供)。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満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2.对于投标人提供的工程业绩,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子公司(或二级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工程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管理的子公司(或二级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管理的子公司,其工程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母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

3.“五年”是指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已颁发交工证书的项目。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不予认定。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1.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注:1.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具社保缴费证明的时间须在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之后。(注:退休返聘人员符合要求不提供社保证明)

2.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时提供。

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 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4.“近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得与“伊犁州直农村公路在建项目主要人员信息一览表”中未完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总工程师)重复(或相同),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附件二:评标办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方法

评标价相等的,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 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 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  在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农村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4)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 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 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釆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 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且 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 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 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1)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 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3)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4)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 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 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 户许可证(或备案材料);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或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 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35分

主要人员:40分

企业业绩:15分

履约信誉:10分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4名通过详细评审。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 素权重 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2

(1)

施工组织

设计

35分

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

技术措施

15分

  编写了相关内容的,得基本分9分;编写内容比较合理完整的,得9-12分;编写内容符合 工程实际、且合理完整的,得12-15分。

工程的工期、质量管理体系及

保证措施

10分

  编写了相关内容的,得基本分6分;编写内容比较合理完整的,得6-8分;编写内容对工期和质量保证合理的,得8-10分。

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水土保 持、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

及保证措施

5分

  编写了相关内容的,得基本分3分;编写内容比较合理完整的,得3-4分;编写内容对安 全生产、环保、水保、文明施工、文物保护是行之有效的,得4-5分。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

应急预案

5分

  编写了相关内容的,得基本分3分;编写内容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比较合理完整的,得3-4分;编写内容对项目风险防范及事故是应急行之有效的,得4-5 分。

2.2.2

(2)

主要人员

40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绩

2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 得20分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

20分

满足资格审査条件的,

得20分

2.2.2

(3)

其 他 因 素

企业业绩

15分

单位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5分。

履 约 信 誉

10分

投标人满足履约基本条件得10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评标办法正文中第1条补充细化为:

本次评标釆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1)目规定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

3.评标办法正文中第3.9.1项补充细化为: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即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均通过评审(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照标段排名次序推荐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若不足3名则只推荐相应的数量)。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标段的排名。如果同一标段中多个投标人评标价相等的,评标委员会按照“1.评标办法"中的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 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 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2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 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 分B;

(3)按本章第2.2.2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为A+B+C。

3.2.4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 评审。

3.2.5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 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 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 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 投标。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岀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5.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 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釆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 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 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

e.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岀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 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 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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