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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防疫、安全管理检查采购项目比选通知

信息发布日期:2022.05.30 标签: 四川省招标 成都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2.05.30
截止日期:2022.06.02
地 区:成都市
内 容: ***郫都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人力**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防疫、安全管理检查 采购项目比选通知 业主名称:***郫都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郫都区德源镇**大道北段***号*栋 项目名称: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人力**服务机构防疫、安全管理检查采
 
招标公告正文

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防疫、安全管理检查

采购项目比选通知

 

业主名称: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成都市郫都区德源镇红旗大道北段221号1栋

项目名称: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防疫、安全管理检查采购项目

一、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1. 具有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和防疫服务能力的相关行政许可及法律规定的证照。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特别约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1.技工院校3所:成都市技师学院、 四川兴科城市交通技工学校、四川五月花技师学院;职业培训机构约18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约360家。

提示: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如有增加再行协商。

2. 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5.00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比选方式:综合评分

(二)服务要求

    区人社局按照安全、防疫管理的类型进行分类,由成交供应商实施。

1、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

成交供应商对3所技工院校的防疫、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项目进行检查,频次为开学前和放假前各覆盖1次及正常教学期间覆盖1次,1个学年共计覆盖检查6次,并出具检查报告交区人社局。区人社局根据机构出具的检查报告函告各技工院校进行整改,并作为下次重点检查的依据。

成交供应商对18家职业培训机构的防疫、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项目进行检查,频次为“劳动节、国庆节”前各覆盖1次。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

由成交供应商对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进行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送区人社局。区人社局在接到机构报告后督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进行整改,并在检查月的次月对被检查机构进行复查。此项检查全年覆盖1次。

1.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合同到期后经过评估再确定是否续约。

2.履约地点: 上述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注: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2015年9月25日以来在四川省或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地区新注册的公司或换过证的公司,只需提供具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不具备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证明文件),如法人登记证书等。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没有因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

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供应商提供经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涉及的报告附注;②也可提供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③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法人也可提供加盖公章的验资报告或公司章程复印件;④非盈利性单位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出具银行机构开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任选其一。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人员简介、设备照片或承诺)

4.提供2021年1月至“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注:可以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别,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另成立日期距离“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间”不足1个月的法人或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对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均可提供情况说明或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承诺)

8.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9.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10.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特别说明: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四、文件的密封要求

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注明公司名称,密封袋封口处骑缝加盖公章。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6月2日17:00

六、报名地点:成都市郫都区德源街道红旗大道北段221号1栋7楼     

七、联系电话***

 

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30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致: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响应代表:              性别:       身份证号:                  

单位:                    部门: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供应商(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日     期:                   

注: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外籍人员的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附件2

资质证明

 

致: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该证件真实有效。

 

供应商(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日      期:                                

 

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附件3

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承诺函

 

 

致                 :

本公司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比选活动,现承诺:

我公司满足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同时也满足本项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供应商的其他资格性条件。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日期:

 

注:1.本承诺函可自行提供具有有效签字或盖章的格式。

2.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附件4

供应商的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致              :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比选活动,现本单位做出如下承诺:

(一)单位负责人***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单位在比选截止日前被财政部门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    次。

(四)本单位在比选截止日前被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    次。

(五)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日期:

 

注:1.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进行惩戒。

2.此承诺函为参考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

 


附件5

响 应 函

 

致:              

根据贵方                        项目,我单位提交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 我们根据比选通知书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比选通知书,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3) 本报价有效期为自比选日起90个日历日。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 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报价有关任何证据或资料。

(5) 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6) 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照比选通知书的规定向贵方交纳成交服务费

与本报价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供应商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技术响应/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序号

比选通知书条目号

比选通知书要求

比选响应文件响应说明

响应/偏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报价日期: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如与比选文件所列技术相关条款无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款,视为默认接受,供应商不得籍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

若比选文件中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技术条款应当在此表中列出并应答。


附件7

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序号

比选通知书条目号

比选通知书商务要求

比选文件商务条款

响应/偏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报价日期: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比选或成交资格。如与采购文件所列商务相关条款无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款,视为默认接受,供应商不得籍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


附件8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致:               

我方参与的 (项目名称)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日期:             



 

附件9

报价组成因素

 

 

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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