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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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说明:采购明细需登录后,点击详情方可下载 光明区****年度社区微巴线路服务激励考核项目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申报单位:***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卢宽 ******** *.预算金额:******元 *.项目类型:服务类 (二)项目来源 为保证光明区激励资金 |
说明:采购明细需登录后,点击详情方可下载
光明区2022年度社区微巴线路服务激励考核项目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1.申报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预算金额:470000元
4.项目类型:服务类
(二)项目来源
为保证光明区激励资金能有效获得相应的社会服务效益,有必要在辖区上年度社区微巴线路服务激励考核基础上继续开展光明区2022年度社区微巴线路服务激励考核工作,通过对社区微巴运营服务指标的考核,有效提高公共交通发展激励资金的使用效率,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对财政激励资金的监管力度,同时增强激励资金对于企业管控成本、增创营收、改善公交服务的导向作用,保障激励实施效果。
(三)项目目标
通过对微巴各类指标的监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直接与财政激励资金挂钩,以此提高服务激励资金的使用效率,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力度,激励企业改善服务、增创营收、管控成本,同时考核结果为微巴线路年度激励资金的结算提供依据。
(四)工作内容及成果
1.项目研究主要内容包括:
(1)确定考核基准
根据相关政策以及社区微巴线路年度实际运营情况,确定各项考核指标的考核基准,包括线路车辆数、线路月发车班次、线路首末班车服务时间等运营指标以及线路投诉率、交通安全事故、交通安全违章等服务质量指标,相关指标可结合主管部门实际监管需求进行调整。
(2)开展指标调查
通过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应用平台获取微巴线路运营数据信息,开展线路车辆数、线路月发车班次、线路首末班车服务时间等运营指标调查考核。
通过收集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公交行业服务质量报告、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报告、公安交警查处认定违章等资料,对线路投诉率、交通安全事故、交通安全违章等服务质量指标进行调查考核。
(3)开展安全驾驶调查
每月定期安排调查人员入驻微巴运营企业,通过安全监控系统随机抽样调取微巴运营车辆车载监控实时和历史视频,查控微巴驾驶员安全驾驶违章行为。
(4)编制季度考核报告
根据调查数据,对社区微巴线路各项运营指标及服务质量指标进行考核评估,编制季度考核报告,并提出季度财政激励资金激励发放额度建议。
(5)编制年度考核报告
结合各季度考核报告,编制社区微巴线路2022年运营服务指标考核年度报告,并提出年度资金激励发放额度建议。
(6)相关改善措施建议
结合年度社区微巴线路服务激励考核情况,在线路运营服务、后续考核工作等方面提出相关改善措施建议。
2.项目主要成果:
成果能够为微巴年度服务激励资金结算提供依据,提交的成果包括:
中期成果:《光明区2022年度社区微巴线路服务激励考核季度报告(第一季度)》、《光明区2022年度社区微巴线路服务激励考核季度报告(第二季度)》。
最终成果:《光明区2022年度社区微巴线路服务激励考核年度报告》、《光明区2022年度社区微巴线路服务激励考核研究报告》。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组织实施要求
为确保本次项目投标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投标方应成立项目组,按采购方要求完成研究成果。
(二)服务期限要求
1.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通过委托方审查之日结束。
2.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1个月内提交工作方案,采购方将修改意见反馈给中标方后,中标方依据修改意见认真修改、补充。
3.中标方应签署合同后6个月内提交项目中期成果,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依据中期成果审查意见对成果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4.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12个月内完成年度考核及报告编制工作,协助采购方开展项目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项目最终成果。
(三)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
职称必须为交通运输规划专业高级职称(含副高)。
2.项目团队成员
项目团队成员需6人及以上,全部具有交通运输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人员变更
在服务期限内,项目人员应相对稳定,更换现场人员,须经采购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如不经采购方同意擅自更换,则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根据情节对其处以5000元/次的罚款。供应商须指定2名签收人,代表供应商签收采购方发出的任务书。签收人需持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报采购方备案,授权有效期与双方签订的框架合同期限一致。更换授权签收人须提前30个工作日向采购方提出书面申请。
(四)验收要求
编制的最终成果报告应获得采购方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固定资格要求:
1.投标方须先行注册为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招投标系统平台供应商。
2.投标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
3.单位负责人***
(二)新增资格要求:
1.投标方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1)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市政公用工程);
(2)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四、评标定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自合同签定之日12个月内完成。
(二)服务地点:光明区。
(三)报价要求:
1.投标方报价包括本次研究课题的考察调研费、研究人员费用、成果制作和材料损耗费、专家评审费、差旅费等。
(四)付款方式:
项目按合同相关规定进行分期付款。
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中标方提交项目初步方案,完成开题报告后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中标方提交中期成果并获审查通过后,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在中标方提交通过审查的最终成果后,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40%。
(五)项目售后要求:
1. 售后服务内容
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和项目审报等技术支持。
2. 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2)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方;
(3)按采购方要求完成售后服务。
3. 售后服务期限
本项目最后成果提交采购方后即进入售后服务期,要求由中标方提供 1 年的技术支持。
(六)违约责任
1.中标方提供的成果不能通过采购方组织的审查,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中标方承担本项目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2.中标方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将采购方所委托完成的任何工作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三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中标方承担本项目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七)其他
1.投标方应确保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真实、有效。未经采购方同意,投标方不得擅自更换服务人员。
2.本次工作所需的一切相关资料及评价标准等均需由投标方自行收集,投标方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
3.本次工作提交的成果应在文本上标注承接单位名称、规划人员名单。成果文件提交须不迟于采购方指定的时间。
4.采购方有权在审批后公开展示本次工作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其成果。
5.采购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工作成果进行综合优化、调整和修改。
响应方式:投标人在2022年6月1日(周二)中午12:00前,将投标文件(只接受PDF文件格式,将所有资料合并为一个PDF文档。)通过我局网站提交(新用户请在本网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录入信息,待完成单位资料审核后,点击“供应商登陆”报价并上传标书)。逾期响应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提前注册账号,新注册账号需2-3工作日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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