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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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草庙**居幸福里保障性住房项目已由大行审发审【 ****】***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区广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现对该项 目的配套附属用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草庙镇康居幸福里保障性住房项目已由大行审发审【
2020】149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盐城市大丰区广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现对该项
目的配套附属用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草庙镇川东街北侧、德川路东侧
2.1.2 项目标段编号:DFGC2021003010
2.1.3 建设规模:约 377.8 万元
2.1.4 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6 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是
2.1.7 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2.2 招标范围:包括桩基、土建、安装等工程施工,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
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招标人保留定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
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
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1 资质条件: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
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 业绩要求:无。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4
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0.1.1、10.1.2 所列的失信行为,在“江苏省
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
3)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起未超过 5 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
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
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 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
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
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
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3.2.2 其他要求:
3.2.2.1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
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
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
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
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
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
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
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3.2.2.2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1 年
10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 6 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
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2.2.3 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
2017〕236 号
文要求配备到位。
3.2.2.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
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
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6
3.6 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
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
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大丰平台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
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大丰平
台”(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6 月 8 日 9 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人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
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
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 1-3 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
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9.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特别提醒:
(
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
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不见面交易系统与
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7
作日内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软件版造价文件的全套电子文件
(能够支持常规造价软件运行),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
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3)不见面开标交易系统网址为:
http://221.231.122.12:806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广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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