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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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5.30 |
招标业主: | 国家信息中心 |
招标代理: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省***人民检察院视频广告制作服务项目入围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省***人民检察院视频广告制作服务项目入围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为**省***人民检察院。现委托**********对该项目入围进行比选,欢迎有能力的单位参加。 *、比选范围 为**省***人民检察院提供视频广告制作服务,服务期 |
关键词: | 广告 |
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检察院视频广告制作服务项目入围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检察院视频广告制作服务项目入围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为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检察院。现委托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入围进行比选,欢迎有能力的单位参加。
1、比选范围
为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提供视频广告制作服务,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入围家数:2家。
2、资格要求
2.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3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比选文件的获取
于2022年5月23日至5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及法定双休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者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承德办事处(河北省承德市世纪城二区2号楼601室)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30日15时30分,比选申请文件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承德盛华大酒店11楼会议室(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22号)。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在招标网(https:///)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比选代理概不负责。
6、联系方式
比选人: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
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承德办事处地址:***
联系人***
电 话:***
E-mail:hxzb031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