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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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采购****年普法宣传活动文化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区 |
关键词: | 文化服务 街 |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采购2022年普法宣传活动文化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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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采购2022年普法宣传活动文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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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依据《公明街道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结合我办实际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公明辖区普法宣传,更好地做好辖区法制宣传工作,不断提高街道法治建设水平,强化群众法律意识,形成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我办拟购买2022年普法宣传活动文化服务,在社区开展“门前三包”“食品安全”“文明养犬”及创建文明城市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
项目预算金额:598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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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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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2年5月23日 |
备注:
1、如为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的,在“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中注明。
2、采购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填好此表(加盖单位公章),与项目的请示批复件及项目需求书一并交至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