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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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街道购买服务项目实施购买前公示表 单位名称(盖章): 东坑社区工作站填报日期:****-*-**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东坑 |
关键词: | 机动车 规划 |
凤凰街道购买服务项目实施购买前公示表
单位名称(盖章): 东坑社区工作站 填报日期:2022-5-23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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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东坑社区规划非机动车停放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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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根据创文要求,改善东坑社区非机动车乱停放现状,使社区道路畅通无隐患,消防通道不堵塞,提升社区形象,现拟采购东坑社区规划非机动车停放处项目项目: 1、对供应商的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投标报价包括规划、施工等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5、须提供的资料包括: (1)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报价单。 (3)供应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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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金额:1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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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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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工作站 地址:*** 联系人: 钟绍军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652745928@qq.com 传真:*** 公告日期:2022-5-23 |
备注: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