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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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6.15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新区****年度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区****年度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衡滨审投资审字(****)*** 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 |
关键词: | 设计 |
本招标项目 滨湖新区2022年度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衡水滨湖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衡滨审投资审字(2021)044 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衡水滨湖新区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区政府债券和统筹区本级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衡水滨湖新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本项目为滨湖新区2022年度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主要对滨湖新区彭杜乡8个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12个村进行环境整治;对魏屯镇3个村进行污水治理,10个村进行环境整治;详见招标文件。 2.1.2工程地址:***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衡水滨湖新区农业农村局滨湖新区2022年度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设计、施工等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5-24 09:00 至 2022-05-30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6-15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衡水滨湖新区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建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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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衡水市红旗大街3369号 | 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路与中心街交叉口西南角写字楼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武泽雷 | 联系人*** | 张恩燕 |
电话:*** | 0318-2119518 | 电话:*** | 0318-214828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jxgcxm123@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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