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2.05.19招标公告 > 中山市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审评认证工作用车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中山市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审评认证工作用车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2.05.19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中山市招标 工作用车招标 用车招标 食品招标 药品招标 租赁招标 
加入日期:2022.05.19
截止日期:2022.05.31
地 区:中山市
内 容:   为做好***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审评认证工作,提高审评认证工作效率,我中心现公开招标食品药品审评认证工作用车租赁服务承接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要求   (一)招标需求   供应商为***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提供工作用车租赁及配套服务,具体包括:   *.根据采购人审评工作需要,为采
关键词: 工作用车 用车 食品 药品 租赁
 
招标公告正文

  为做好中山市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审评认证工作,提高审评认证工作效率,我中心现公开招标食品药品审评认证工作用车租赁服务承接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要求

  (一)招标需求

  供应商为中山市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提供工作用车租赁及配套服务,具体包括:

  1.根据采购人审评工作需要,为采购人提供合法、合格、安全、舒适、设施齐全的车辆及安全、准时、周到、态度良好的服务。车辆一般应为首次注册登记6年内、排量在1.6L及以上(新能源汽车无排量限制)、含税价在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5座以上的小型轿车或小型客车,在采购人提出特别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应能提供合理范围内的其它车辆。供应商应保证能提供报价书中各类型档次的车辆服务。

  一般情况下供应商所提供车辆应为供应商参标资料包含的车辆,供应商如需提供其它车辆,应当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并确保符合招标需求中的车辆要求。

  2.包司机车辆,应当提供持有相应资质驾驶证、身体健康且具有良好驾驶习惯及工作服务态度的车辆司机;自驾车辆,应当按照采购人需求按时将车辆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停车场。

  3.承担车辆运行产生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保险费、维修保养费用、年检费用、车辆使用费、折旧费、维修费、油费(或充电费)、停车费、高速路桥费、司机酬劳、司机餐费等费用;自驾车辆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停车费、高速路桥费由采购人负担,油费(或充电费)由供应商预支,采购人按实际使用里程支付,按现行油价(或充电费)统一暂定为1元/公里,若油价(或充电费)大幅变化再另行协商调整。

  4.服务时间:计划服务时间为2022年7月至2024年6月,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延期到我中心按规定重新确定新的供应商为止,延长时间不超过6个月。因政策原因,本项目不能继续实施的,合同自动终止。

  5.服务地点:以中山市辖区内为主,偶尔需到本省外市接送审查专家。

  6.费用结算:以每月实际使用情况,按招标报价于下月进行结算。

  (二)合格供应商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相关主体资格证明(如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证件本人签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成立满两年以上的供应商:提供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包括:①资产负债表;②利润表(如有);③现金流量表(如有);④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⑤附注(如有)。成立不满两周年的供应商,可提供上述要求的资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依法缴纳税收

  成立满三个月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期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官网纳税打印页)。成立不满三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上述要求的资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如属于免交税单位,可提供税务部门免交税证明。

  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成立满三个月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期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社保部门官网缴费打印页)。成立不满三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上述要求的资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由供应商提交《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自行承诺相关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与本次招标需求内容相适应的经营资质并持有依法所需的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供应商须提供网上截图证明,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供应商须提供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车辆及驾驶员等相关资料,所提供的符合招标需求的车辆数量不得少于4辆。

  5.供应商具备抗运输风险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并承诺承担在车辆使用中造成的损失。

  6.供应商确保所用车辆足额向保险公司投保,能够担负车辆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人身安全、物品资料丢失、毁损等风险,对车上人员(乘客)责任险保额应不低于1万元/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8.供应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

  二、评标方法

  (一)详细评审

  招标小组对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按附件1《技术商务评分表》的评审内容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商务评分。技术商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然后,算出各供应商的价格得分,将技术商务得分和价格得分按权重分配比例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将各有效供应商按其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技术商务得分(由高到低);2、投标报价(由低到高)。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招标小组抽签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名第二及之后(如有)的供应商为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或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排序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中标供应商的,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二)评分标准

  1.技术商务评审标准:详见附件1《技术商务评分表》。

  2.价格评分标准:

  (1)包司机车辆和自驾车辆价格分别单独评分,价格评分权重分配:

价格评分项目

包司机租车价格总分

自驾租车价格总分

权重(总和为100%)

40%

60%

  (2)单项价格评分细则:将评委会校核后的各供应商包司机车辆、自驾车辆的各三个档次车辆半天或一天的价格分别确定为6个档次的评标价格,取各档次最低报价作为各相应档次的基准价格,各供应商的各档次价格得分及价格总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各档次价格得分=16.66×[1-(评标价格-评标基准价格)/评标基准价格)]。

  各档次价格得分最低为0分,最高为16.66分。

  单项价格总分=6个档次价格得分相加。

  (3)综合价格评分=包司机租车价总分×40%+自驾车租车价格总分×60%。

  3.技术商务及综合价格评分权重分配:

总评分项目

技术商务评分(A1)

综合价格评分(A2)

权重(总和为100%)

50%

50%

  根据上述商务技术评分及综合价格的评分(分别为F1、F2)及其权重分配(分别为A1、A2),代入下列公式计算各供应商的总得分:评标总得分= F1×A1+F2×A2。

  4.投标报价的校核及对其错误的处理与修正原则: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投标报价的缺项、单列项的处理:供应商报价漏项的,评标委员会将以其它供应商对应项的最高投标报价补充计入其评标总价。

  (三)确定中标供应商

  1.由采购人依法确定1家符合资质要求的中标供应商。

  2.招标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网站: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http://www.zs.gov.cn/zjj)。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中标供应商;异议成立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1.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2.采购人有权在授标之前,因政策变动等因素,有权中止采购,采购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五)投标截止时间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2年5月31日前向我中心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投标资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下午17:30。如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投标资料的供应商不足3家,则提交投标资料时间自动顺延3个工作日。顺延3个工作日后,仍少于3家公司参标的,如只有2家公司则2家公司开标,仅有1家公司则1家公司开标,无公司参标的则由招标方邀请1家公司参标。

  附件:1.技术商务评分表

            2.投标文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4.资格承诺函样式

  中山市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

2022年5月18日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760-87898349/0760-87898828,联系地址***

  采购人纪检监察电话:0760-88169379,联系人***


附件下载: 附件2:投标文件.doc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