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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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5.24 |
地 区: | 滁州市 |
内 容: | 一.招标条件: ****年黄湾乡牛王村韩巷组公益事业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设计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黄湾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的通知(皖财购[****]***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方式招 |
关键词: | 设计 |
一.招标条件:
2022年黄湾乡牛王村韩巷组公益事业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设计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凤阳县黄湾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1]672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方式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 2022年黄湾乡牛王村韩巷组公益事业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设计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建设地点:凤阳县境内
设计范围:2022年黄湾乡牛王村韩巷组公益事业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设计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2.2 本项目按费率招标:最高费率为1.8%(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费率否则按照无效标处理)
2.3设计周期:15日历天,以签订合同日期为项目开始日期。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
2.5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付款方式: 工程招标结束后付至设计费的97%,剩余3%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五. 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由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
2、开标时间:2022年5月24日15:30时。
3、开标地点:因疫情原因请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请邀请单位于2022年5月24日17时之前将投标文件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至安徽省凤阳县洪武集团4楼,安徽明都工程科技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黄湾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安徽明都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凤阳县 地 址 凤阳县洪武集团4楼
联系人:余主任 ?????? 联系人***
电话:17356921508 电话:***
日期:2022年05月19日 日期:2022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