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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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区公明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购买创文宣传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关键词: | 街 |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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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光明区公明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购买创文宣传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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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1.提前与我办相关工作人员联系,了解工作要求等相关事宜; 2.按照我办要求提前设计宣传稿,并经过我办相关工作人员审核; 3.确保在我办要求时间内完成工作要求; 4.确保工作质量达到我办要求。 |
项目预算金额:¥52,3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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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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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2年5月19日 |
备注:
1、如为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的,在“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中注明。
2、采购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填好此表(加盖单位公章),与项目的请示批复件及项目需求书一并交至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