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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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珠海市 |
内 容: | 为保证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采购项目信息发布及时、完整、准确,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推进政务公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 |
为保证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采购项目信息发布及时、完整、准确,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推进政务公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关于全面加强我市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通知》(珠财〔2019〕26号)《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试行)》(珠环办〔2020〕39号)及国家、省、市有关廉政规定;
二、严格遵守《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珠财〔2021〕87号)及国家、省、市有关信息公开规定;
三、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正廉洁,诚实守信,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厉行节约,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
四、不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五、不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六、与供应商之间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所规定的利害关系;
七、不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八、不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九、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时不发布有虚假和误导性陈述的内容,不遗漏依法必须公开的事项。
十、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