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5.19 |
---|---|
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关于政府购买固定资产评估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固定资产评估服务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 |
关键词: | 资产评估 政府 |
关于政府购买固定资产评估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固定资产评估服务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征集到3家供应商:深圳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义达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按照《光明街道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深圳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服务符合本次项目要求。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项目成交金额:7000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评估办事处部分固定资产的服务。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党政综合办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告日期:2022年05月19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