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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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6.09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花坛游园提升(****年三城同创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PXTY-C****-**** 项目名称:**花坛游园提升(****年三城同创项目) 采购方式:竞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2-PXTY-C2022-0003
项目名称:城区花坛游园提升(2021年三城同创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3.52万
采购需求:城区花坛游园提升(2021年三城同创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要求(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见附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5月18日至2022年05月25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2年05月25日后仍可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2022年05月25日后下载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2.1潜在响应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
登录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重新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投标客户端工具及供应商操作手册可访问徐州市政府采购网,选中“业务工作”,“下载专区”进行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
2.2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注:“苏采云”系统目前在试运行期间,各供应商按以上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还须将供应商信息表(详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发至pxtianyizb@163.com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发至潜在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信息表”中的电子邮箱。潜在供应商承担由于“供应商信息表”提供的信息错误而导致不能接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风险。“CA数字证书”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与电子邮箱***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线上、线下提交采购的相关内容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9日北京时间09:30,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1)线上:供应商使用CA登陆“苏采云”系统自行提交电子响应文件。(2)线下:供应商将纸质响应文件送至江苏省徐州市沛县汉邦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西三楼337(第2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6月09日北京时间09:30;
2.线下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沛县汉邦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西三楼337(第2开标室)。
线上地点:供应商使用CA自行解密后“苏采云”系统自动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线下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2年06月09日09:00(北京时间);
2.线下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9日09:30(北京时间);
3.线下响应文件的接收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沛县汉邦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西三楼312(第4开标室);
4.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9日北京时间09:30)前;
5.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2.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3.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沛县园林服务中心
地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沛县天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沛县天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