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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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的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单位名称:***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工作站 填报日期:****年*月**日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 |
关键词: | 街 |
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的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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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工作站 填报日期:2022年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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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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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楼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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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1.指派1名正式执业律师和1名律师助理到驻点服务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律师每周固定时间提供现场法律服务,结合群众诉求服务点驻点服务情况,提供合计不少于12小时的现场服务,区、街道、社区如发生重大、紧急矛盾纠纷或其他事件,随传随到; 2.律师助理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时间固定提供现场法律服务,并结合群众诉求服务点驻点服务情况,以各级公共法律服务点为支点,辐射周边,定期主动走访辖区企业、群众,开展“移动+巡回”法律服务; 3.驻点社区法律顾问解决不了的法律问题,由所在律师事务所指派其他律师帮忙解决。指派的法律顾问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以及《光明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监督指导和考核办法》《光明区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指引》《光明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每月工作量化考核标准》等文件履行职责。 |
项目预算金额:17.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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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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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工作站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告日期:2021年5月18日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