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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新汶顶峰热电有限公司1#2#铲车维修保养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5.17 标签: 山东省招标 泰安市招标 铲车招标 
加入日期:2022.05.17
截止日期:2022.05.24
地 区:泰安市
内 容:***汶顶峰热电有限公司*#*#铲车维修保养项目 询价公告(二次) 一、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汶顶峰热电有限公司*#*#铲车维修保养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fz-************** *.采购人:***汶顶峰热电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进行两轮报价。 二、采
关键词: 铲车
 
招标公告正文

泰安新汶顶峰热电有限公司1#2#铲车维修保养项目

询价公告(二次)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泰安新汶顶峰热电有限公司1#2#铲车维修保养项目(二次)

2.采购项目编号:fz-20220517105358

3.采购人:泰安新汶顶峰热电有限公司

4.采购方式:询比采购,进行两轮报价。                     

二、采购范围

乙方承包甲方现有2部铲车(型号:徐工LW500HV5吨、徐工LW301FV3吨)的日常维修及定期保养业务,达到甲方使用要求。上述所有车辆所需要的配件、轮胎、刀板、润滑油、滤芯等机件耗材均由乙方负责,乙方需24小时全天候满足甲方厂内车辆维修服务;(维修包括车辆设备所有损坏、老化的机械、电路零部件;维护包括每季度车辆一次保养,每天车辆转动销加注润滑脂等)

维护范围:上述车辆所需要的配件、轮胎、刀板、润滑油、滤芯等机件耗材均有乙方提供并更换,(不含发动机及变速箱的大修)

三、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法人资格:独立法人单位

2.资质要求:承接本项目相关的资质。

3.财务要求:资金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资信状况评价良好

5.业绩要求:无

四、评审办法

最低价法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登录中国矿用物资网(www.minegoods.com)注册账号(联系电话***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方式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5月24日17时00分(本项目开启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截止时间5月24日11时00分,第二轮报价截止时间5月24日17时00分,如第一轮报价时间截止时,相应供应商不足3家及以上,则第一轮报价截止时间顺延,如延期至5月24日17时00分相应供应商仍不足3家及以上,则改为谈判采购或直接采购)。以山东能源招标交易平台发布的截止时间为准满足3家供应商报名条件下,在截止时间前随时开标。

2.提交方式:响应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山东能源集团投标管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响应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视频教学详见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帮助中心”)。

3.报价文件组成:(1)报价单:报价金额需填写含税金额,并注明税率,报价单右下角须有报价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采购人名称、地址

1.名称:泰安新汶顶峰热电有限公司

2.地址:***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1.采购事项联系人***

2.项目技术联系***

七、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维修保养合同

 

 

 

 

 

 

 

 

 

被服务方: 泰安新汶顶峰热电有限公司

服 务 方:

签订地点:  新泰 新汶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被服务方(以下简称甲方):泰安新汶顶峰热电有限公司

服 务 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维修保养设施名称

   泰安新汶顶峰热电有限公司铲运车辆维修保养项目   

 

第二条    维修保养范围

    现有2部铲车(型号:徐工LW500HV5吨、徐工LW301FV3吨)的日常维修及定期保养业务;上述所有车辆所需要的配件、轮胎、刀板、润滑油、滤芯等机件耗材均有乙方负责,乙方应24小时全天候满足甲方厂内车辆维修服务;如因乙方维修或维护原因影响甲方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甲方出现车辆外租使用的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日常维修保养范围:铲斗更换焊补、铲斗下销维修更换、铲斗上销、套维修更换、转斗油缸检修、动臂油缸检修、动臂销、套维修更换、轮胎更换、夹钳总成维修、校泵、车辆空调维修、电路系统保险照明、电池更换、整车保养等  。

 

第三条    维修保养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维修保养期限届满前  30   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维修保养期,应重新签订合同。甲方停产期间车辆停运,接甲方通知后乙方停止对车辆的维修保养,甲方不再支付维保费用。

 

第四条    服务地点

泰安新泰新汶   

 

第五条    付款条款

1. 合同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此价格为含税价格(税率:13%  )。

2. 付款方式:  电子承兑

3. 付款时间、期限及比例:   每月结算一次                                      

4. 甲方支付每期款项前,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收据),以便甲方凭发票(收据)付款,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明确维护管理归口部门、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建立_铲运车__设施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制度;

2. 制定__铲运车_设施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负责_铲运车__设施操作人员通过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必要的职业资格证书,能熟练操作_铲运车_设施;

3. 按照有关规定对_铲运车__设施进行值班检查、巡查、检测,每年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对__铲运车__设施至少进行___一__次全面检测;

4. 发现___铲运车__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及时通知乙方修复,并承担违规操作造成故障和不及时通知维修发生的责任;

5. 不应擅自关停__铲运车___设施。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___铲运车__系统的,需经__分管领导__批准,并有确保安全的有效措施;

6. 根据需要及时更换配件,承担设施换件和维修保养费用。

7. 当厂内机动车辆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在10分钟内向乙方发出通知;因故障需应急抢修时,甲方应积极协调配合,有义务创造条件和提供方便,加快维修进度。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依法取得___铲运车__设施维修保养资质并保证合同期内资质的有效性;

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遵守科学和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开展___铲运车__设施维修保养业务,保证维修保养后的设施质量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3. 制定___铲运车__设施维护保养计划,派遣能够满足计划实施的足够数量的合格技术人员;

4. 接到甲方故障报告后,派遣足够数量的合格技术人员_1_小时内到现场修复存在问题和故障的设施,明确检修完成时间并承担不及时维修发生的责任;

5.经过维修故障排除后要进行相应功能试验并报经甲方相关管理人检查确认,维修情况要如实记录;

6. 对甲方值班检查、巡查或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7.车辆维修应根据车辆型号使用原厂配件,保证维修质量,尽快维修完成,不得影响车辆的正常使用。如因乙方维修不到位、不及时,造成甲方车辆影响使用,如影响正常生产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承包费内进行扣除。承包期内乙方应保证甲方所有车辆完好且正常运行,到期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后移交甲方;

8.乙方更换的部件必须为原生产厂家配套产品,更换的部件在使用3个月内出现问题或缺陷,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维修、保养后更换的废旧配件、材料等归乙方所有;承包期内乙方对甲方所有车辆的完好负责,使用的配件、机油等机件应保证配件的质量,不得使用拆车件或不合格的配件;

9.乙方应按照甲方各自不同车辆的类型及车辆维护保养要求进行定期基本的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台账记录,维护时应通知甲方人员进行监督,并双方签字确认;

10.在厂内机动车辆维修、保养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事故、人身安全事故等,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反之由甲方承担。正常维修期间,因车辆不足影响甲方工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乙方无关;

11.乙方有义务熟知甲方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实行统一着装,规范化服务。乙方人员在甲方厂内必须遵守厂规厂纪,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按照甲方厂规厂纪进行处罚;乙方维修人员应该服从甲方监护人员的管理,遵守在维修期间甲方的技术、安全、环保等各项管理规定并签订安全技术协议,乙方在维修中发生的工伤及其它事故责任自负;

12.本合同签字前,乙方必须与甲方相关部门签订安全协议合同,方可进行厂内机动车辆的维护、保养作业;

13.车辆原则上在甲方厂内进行维修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相关手续,车辆外出修理的车辆托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14.车辆的维修所需要的工器具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维修现场的管理与清理工作,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5.如因乙方原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车辆维修工作,甲方有权在承包期内找第三方进行维修工作,并扣除相应的承包费用;

16.维修车辆质保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车辆更换的部件应使用不低于6-12个月,若出现问题或缺陷,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

17.承包期内的所有车辆维修及保养工作完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严格按照车辆技术及甲方要求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车辆的维保工作,确保车辆零故障,保证甲方车辆的正常使用。

第八条    禁止转让

本合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第九条    通知联系的变更

合同双方联系人***

第十条    保密条款

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任何一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基本信息、银行账户信息、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终止后,各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保密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所派遣的维修保养人员不合格,经甲方要求后仍不调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    5%  违约金。

2. 接到甲方故障报告后,乙方不能按时派遣足够数量的合格技术人员到现场修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   2 %  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甲方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

3. 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当支付  5%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另一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另一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甲乙双方无法预见或控制原因,如自然灾害、战争、暴动、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因怠于履行通知义务导致合同相对方损失扩大的,应向合同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金额   5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另一方扩大损失的,应按合同另一方的实际损失赔偿。不可抗力持续 10  日以上并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 2  种方式执行。

(1)向 新泰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的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争议解决期间,与争议无涉的其他合同条款,应当继续履行。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1. 双方应信守本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解除: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向第三人转让该合同义务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2)合同双方协商一致;

4. 有权解除合同一方应当以书面发出解除通知,该通知自送达另一方时生效;

5. 本合同提前终止不影响此前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已经享有的权利和/或承担的义务。

第十五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六条   其他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6个月。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的传真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本合同一式四  份,甲方  二  份,乙方   二 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补充条款

         无(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

 

甲方(签章)

泰安新汶顶峰热电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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