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5.17 |
---|---|
截止日期: | 2022.06.07 |
招标代理: | 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参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受**强工兴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现就**-**“飞地经济”产业园项目配电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强工兴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现就平湖-龙泉“飞地经济”产业园项目配电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浙勋代理-PH(2022)第10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 |
备注 |
1 |
平湖-龙泉“飞地经济”产业园项目配电工程采购项目 |
一批 |
461.0988 |
配电房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最高限价 461.0988万元 |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 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2022年05月18日至2022年05月24日,
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的地址:***
4.报名步骤: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下载本项目附件《供应商报名表》,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后随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正反面,下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认购纸质版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公告附件中的采购需求(或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的,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或投诉的,将不予受理。
6.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后放弃投标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 2 天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放弃投标。
7.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逾期对采购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代理单位将不予受理及答复。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元整。
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人和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组织机构可按照采购文件约定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2年06月07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开标室(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东梯4楼会议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06月07日14时00分在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开标室(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东梯4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采购公告发布于: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一、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质疑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质疑期限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但采购文件在公告期限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
(2)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中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者于中标(成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4)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供应商投诉
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投诉。
十二、特别说明:
疫情期间,请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支付宝”或“浙里办”APP申领的嘉兴健康码绿码;配合现场体温检测,不超37.2℃。否则拒绝参与投标。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浙江强工兴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