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5.17 |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钱塘区*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钱塘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场地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场地租赁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个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具备集中监管仓运行条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
关键词: | 食品 租赁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 杭州市钱塘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场地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860000
单位: 个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具备集中监管仓运行条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486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专班要求和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设标准及钱塘新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设推进会相关要求,2020年钱塘区市场监管局向中外运普菲斯物流(上海)有限公司租赁冷库,用于集中监管仓建设,建设改造经费和硬件设备经费投入约100万元。仓内冷库系中外运普菲斯物流(上海)有限公司向普沙(杭州)仓储有限公司租用,鉴于中外运普菲斯物流(上海)有限公司和普沙(杭州)仓储有限公司的冷库租赁合同到期,且区内其他冷库不具备集中监管仓运行条件,如果更换场地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单位成本增加。为确保集中监管仓正常、有序运行,拟向产权人普沙(杭州)仓储有限公司继续租用该冷库,以免因重新租用其他冷库而产生新的建设经费和硬件购置经费等不必要的财政投入。故本项目建议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普沙(杭州)仓储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5月17日 至 2022年05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
地 址: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幸福南路1116号和茂大厦2506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
地 址: 杭州市钱塘区青六北路49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