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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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5.24 |
招标代理: |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金融中心办公用房*F**F室内装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融中心办公用房*F**F室内装饰工程,已由/经/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鸿城物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金融中心办公用 |
金融中心办公用房9F10F室内装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融中心办公用房9F10F室内装饰工程,已由/经/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浙江鸿城物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金融中心办公用房。
2.2招标范围:9F、10F两层,装修面积约为1800㎡,包括装饰、智能化、空调通风、消防、广告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建安投资:约225万元。
2.4施工工期:4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年05月17日至2022年05月24日上午09时3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报名。(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办理)。
4.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招标相关资料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海洲西路89号建设大楼北楼西连廊10楼开标室。为避免人员聚集,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递交后离开。所有人员实行“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进入,全程必须戴口罩。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鸿城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海洲街道紫微大厦 地 址:海宁市海州西路143号502室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人***
电 话:0573- 电 话:0573-87090333
传 真: / 传 真:0573-87090332
2022年5月17日
附件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原件复印件)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复印件) |
4 |
企业主要负责人*** |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其中企业分管或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有任命文件,如资质证书中不能体现企业技术负责人*** |
*** | 项目经理资格 |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须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证书(提供原件复印件) |
6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 |
*** | 进浙施工备案证 |
省外企业还需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https://jzsc.jst.zj.gov.cn/PublicWeb/index.html#/company_ICP)在线备案公示网页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
8 |
信用评价 |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
9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10 |
其他 |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