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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桂03破2号桂林金穗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拍卖公告(第四次)

信息发布日期:2022.05.17 标签: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 桂林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2.05.17
招标业主: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区:桂林市
 
招标公告正文

          桂林金穗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拍卖公告(第四次拍卖)

桂林金穗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2年6月1日上午10 时至2022年6月2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桂林金穗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 )进行第四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知悉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则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拍卖标的物以现状拍卖,管理人对与标的物紧密相关的开发项目因本次拍卖而发生的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变更及其他相关手续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在参与竞拍前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因本次拍卖标的物在建工程已停工,须竞买人予以续建、开发、交付已认定的拆迁安置户、购房者房屋,故项目资产更名过户、过户税费及开发主体变更(包括设计、施工、勘察、监理单位主体可能变更)、项目工程现状、续建复工、项目规划、建设开发、竣工验收、销售等事宜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政府职能部门了解,并由竞买人在竞买后自行处置、办理,管理人只提供现有的由金穗公司移交的材料,对上述事宜办理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行政等任何法律责任,责任和风险均由竞买人承担。

5、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 拍卖标的物介绍

(一)人民大厦北区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

人民大厦北区土地使用权位于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总面积为4290.83平方米,涉及五个土地使用权证:(1)临国用(2009)第3320号,面积:1125㎡,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使用终止日期为商业2049年3月25日、住宅2079年3月25日;(2)临国用(2010)第1925号,面积:981.1㎡,用途为住宅用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80年3月1日;(3)临国用(2010)第1296号,面积:612.2㎡,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44年8月5日;(4)临国用(2011)第2672号,面积:66㎡,用途为综合、住宅用地,综合2053年5月5日、住宅2075年10月6日;(5)临国用(2011)第099号,面积为1506.53㎡,用途:综合、住宅用地,综合2053年5月5日、住宅2075年10月30日,以上五宗土地性质均为出让,均已抵押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并被多家法院查封及轮候查封。

北区土地规划审批及报建手续齐全,规划审批容积率≤20.8,原规划建设总面积97207.1平方米,已办理预售许可证(现已过期),总房源1007套,批准可预售住宅986套(建筑面积76255.79㎡)、商铺21套(建筑面积14392.01㎡),总计面积90647.80㎡。现已建设主体框架至封顶(地上33层、地下两层,1至4层为商业、4层以上为住宅),工程处于未完工未竣工验收状态,经测绘总建筑面积为97790.69㎡(测绘报告详见附件1),在建工程经鉴定为质量合格工程(鉴定报告详见附件2)。在建房屋部分已销售,其中641套被法院查封,464套办理在建工程抵押。

金穗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对北区已销售房屋实行部分继续履行交付房产、部分解除合同退还房款。现经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需要向消费性购房债权人和拆迁户交付人民大厦北区房产共278套房产(其中包括北区购房户住宅209套、拆迁户住宅58套、商铺11套,合计面积约为23547.51㎡,其中商铺面积为910.19㎡、住宅面积为22637.32㎡),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待竞拍交易后由买受人出资建设达到交付条件后交付给购房债权人。

(二)人民大厦南区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

人民大厦南区土地位于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东南侧、二塘市场东北侧,面积6489㎡,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临国用[2011]第2276号,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使用终止日期为商业2050年4月18日、住宅2080年4月18日。该宗土地已设定抵押和被法院查封,抵押权人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南区土地在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情况下实际施工完成部分桩基础工程,但尚未进行验收和安全质量鉴定。因原规划定点文件已失效,经政府于2021年8月4日重新审批将该宗地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业占31%,住宅占69%),容积率≦4.0,绿地率≧30%,建筑密度≦60%,建筑高度≦80米(详见附件3)。

(三)办公设施一批,含办公桌、铁皮档案柜、空调、沙发等,清单详见附件4。

(四)对外债权:涉及应收未缴房款人民币1300942元。未全额支付购房款的交房类债权人须在交付房屋向买受人付清欠缴房款,欠缴房款清单详见附件5。

以上拍卖标的物的权证、测绘面积、质量鉴定、立项、规划报建、房屋销售等具体情况详见《 拍卖标的物历史立项及规划审批情况说明》(详见附件6)。 

三、买受人义务和标的物瑕疵说明

(一)买受人义务说明

鉴于金穗公司存在经法院裁定需继续履行交房义务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故本次拍卖为附条件拍卖,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负有下列必须履行的义务:

1、经法院裁定确认需要向消费性购房债权人、拆迁户交付的人民大厦北区278套房产(交付面积合计23547.51㎡)和房产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买受人竞买成功后需负责出资续建北区在建工程达到交付条件后交付给消费性购房债权人、拆迁户并协助办理产权证,交付房产清单明细详见附件7。   

2、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 3个月内与前述278户消费性购房债权人、拆迁户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内容除出卖人主体、项目建设依据、交付期限、产权证办理时间、前期物业管理等可做相应调整外,房屋价格、面积、房号、违约责任等基本要素仍按照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执行。同时买受人应及时办理复工,并在成功竞拍并经法院裁定确认成交之日起18个月内须向上述债权人交付房屋,并承担交付房屋和协助办理产权证书的义务,逾期交付应按新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买受人向前述债权人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产权系本次拍卖中买受人必须履行的义务,买受人不得向相关债权人收取额外费用(法院裁定买受人存在未缴清房款或未缴过户税费情况除外)。

(二)拍卖标的物瑕疵说明

   拍卖标的物存在以下瑕疵情况,请竞买人详细研究并注意风险:

1、人民大厦北区5宗土地因历史存在提高容积率情况需补缴土地出让金2050.01万元(最终以政府文件为准),买受人需承担补缴完北区土地出让金并在补缴费用后方能办理规划建设手续。人民大厦南区目前暂不存在补缴土地出让金情况。

2、人民大厦北区预售证已过期,需要买受人以新开发主体重新申请办理。

3、人民大厦南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存在违法施工可能被政府部门罚款情况,该罚款风险及缴付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管理人仅能提供现有的由金穗公司移交的施工材料,人民大厦北区及南区工程均存在前期施工资料欠缺、遗失或不完整及未取得分步验收和竣工验收情况,可能影响未来工程续建及验收,该风险由买受人自负,管理人不承担责任。提醒竞买人在竞拍前向有关部门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及需补办资料。

5、管理人已聘请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对北区在建工程进行质量鉴定,鉴定结果为质量合格,具体以工程质量鉴定报告书为准;南区桩基础工程尚未进行质量鉴定。管理人不承担质量瑕疵责任,如存在质量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南区桩基础长期存在严重积水,复工建设时积水抽除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拍卖标的物存在已签约备案、抵押和查封情况。竞买成功后,由法院和管理人协调有关部门解除后交付买受人,但因涉及多个部门和抵押权人,具体解除时限不能确定,介意者慎拍。

7、人民大厦南区历史已失效规划定点文(文号:临城规【2011】203号)中曾要求金穗公司负责在南区无偿回迁安置被拆迁户建筑面积1505.89平方米(含门面406.05平方米、商用住宅面积1099.84平方米)。临桂区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8月4日重新审批调整人民大厦南区土地规划条件,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业占31%,住宅占69%),容积率≦4.0,绿地率≧30%,建筑密度≦60%,建筑高度≦80米),调整后尚未出具正式规划审批文件,故南区是否需要无偿回迁安置前述被拆迁户建筑面积1505.89平方米尚待最终政府主管部门对人民大厦南区出具文件为准,如后续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需要无偿回迁安置,则买受人需要在南区房屋建成后履行此无偿回迁安置义务。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充分调查并考虑此项增加回迁安置面积风险,做好投资测算。

8、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现已停工,买受人通过竞买承受标的物后须进行项目续建。竞买人应具备本公告所示相应主体资质条件,且须在竞买前自行向当地政府部门询问工程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开发主体变更后的项目开发主体变更手续、后续开发、竣工验收、风险责任承担等要求以及拍卖成交后过户的条件程序、税费承担要求等情况,有关复工建设、变更过户等手续在竞买成功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成功后,因开发主体的资质、标的物瑕疵或其他条件不符合要求而导致拖延、无法续建或进行后续开发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罚款、违约金及因此产生的损失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买受人在竞拍成交并付清拍卖成交款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悔拍悔约并不得要求返还款项,管理人不承担责任亦不负责返还任何款项。

9、房屋及土地的性质及实际面积以登记机关确定为准,管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10、除前述问题外,项目因停工达7年以上,资料存在不齐全、已过期等问题,项目历史审批资料与现行政策存在标准不同可能变更问题,竞买人应在竞拍前充分考虑并向政府职能部门询问,自行承担投资风险,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11、本次拍卖标的物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瑕疵保证。拍卖公告对标的物所作说明和提供资料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公告未尽说明或说明不清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除拍卖公告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及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四、拍卖方式及保留价、起拍价、保证金

1、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标的物流拍。

2、本拍卖标的物为整体拍卖,评估价为21671.0042万(含应收未缴房款债权1300942元),本次起拍价:111590401.2元,保证金:2000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

3、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特别提示:1、拍卖标的物评估价为21671.0042万元包含对交付人民大厦北区消费性购房债权人和拆迁户建筑面积23547.51㎡在建工程及相应土地使用权价值,因该等交付面积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并在北区建成时需要履行房产交付义务,请竞买人关注并在竞价前自行做好投资评估。

2、应收未缴房款债权按原价人民币1300942元进行整体债权转让,与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及办公设施一并拍卖并由同一买受人合并竞买,无论是否流拍,此部分债权转让均不降价,亦不拆分单独处置。 

五、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至拍卖竞价开始前一周的工作日接受咨询及预约看样,管理人视情况安排统一看样时间。有意者请与谭先生(电话:***

六、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报名条件:

(1)竞买人在报名时应具备项目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或者在报名时尚不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但竞买人须在报名文件中承诺在拍卖成交两个月内申请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承诺如逾期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则每逾期一日按拍卖成交额的万分之三向管理人缴交迟延违约金,并自行承担因逾期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

(2)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三年未被列为失信行为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日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

3、竞买人需要实行网络实名认证,竞买人在交保证金前应向管理人提供相应合法有效证件,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获得竞买人资格。

七、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2、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十个工作日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如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若其他相关主体认为自身是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拍卖竞价开始7日前向管理人提供合法有效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4、优先购买权规则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优先购买权人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第二十一条:“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

1、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成交价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淘宝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

2、本次拍卖土地和房产以及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等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竞买人在竞买前向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项目和税费标准。

除相应主体应当承担相关税、费外,办证过程中涉及的过户手续费、权证费、土地闲置费、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水利基金费等费用(假如有额外增加的费用也包含在内)及涉及解除抵押、查封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3、根据淘宝拍卖平台规定,竞价成功后(包含悔拍),买受人需另行支付成交价0.5%的软件服务费(单个标的物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元),该费用为淘宝拍卖平台单方收取,不包含在本次拍卖价款中,需买受人另行向淘宝拍卖平台支付,与管理人无关。如因买受人未支付该部分款项导致买受人交至淘宝拍卖平台的竞买保证金无法按规定时间转至管理人账户,视为买受人逾期付款,所引发的所有不利后果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管理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5、标的物在移交时的拆卸、装运所需人员、车辆、安全等相关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相应费用亦由买受人承担。

6、由于桂林金穗投资有限公司处于破产清算程序,本标的存在无法开具发票的可能,请买受人注意,买受人不得以此理由悔拍或主张损失。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成交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15日内付清(含保证金)。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桂林金穗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中山支行 ;账号:360112010105824353)。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4、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视为悔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破产债权。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向悔拍人追索。

5、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有权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3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

2、管理人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项之日起90日内(剔除解除商品房备案登记、抵押、查封等期间)办理成交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应及时接收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3、不动产交付按移交实际占有即视为完成交付。拍卖标的物完全交付前,关于拍卖标的物管理、使用、收益权归管理人代表全体破产债权人行使和享有。

拍卖标的物交付后,如发生房屋占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一、其他

1、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2、本标的网络拍卖事项管理人已通知了已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3、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4、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5、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及所有披露附件资料,附件资料如下:

序号

文件名称

1

《人民大厦北区房屋面积测算报告摘要》

2

《人民大厦北区在建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摘要》

3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人民大厦南区土地规划条件的批复》

4

《金穗公司拍卖办公设施清单明细》

5

《金穗公司交房类债权人欠缴房款清单》

6

《金穗公司拍卖标的物历史立项及规划审批情况说明》

7

《金穗公司交付房产清单明细》

8

《金穗公司拍卖标的物评估报告摘要》

9

桂林市临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文处理签》

10

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桂林金穗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报告的回复》

11

桂林市临桂区税务局《拍卖土地及房产涉及相关税费》

12

《(2018)桂03破2-2号宣告破产裁定》

法院监督电话:***

管理人咨询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桂林金穗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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