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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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项目编号: *********N******** 根据***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委托,***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决定对陈杨村(杨家)坝里河驳岸工程 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共* 个标段。 标段*:陈杨村(杨家)坝里河驳岸工程:河道驳岸共长***m,南北 |
项目编号: 321281130N22050008
根据 兴化市 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委托, 兴化市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决定对 陈杨村(杨家)坝里河驳岸工程 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共1 个标段。
标段1:陈杨村(杨家)坝里河驳岸工程:河道驳岸共长104m,南北各52m;河道驳岸桩基做法:驳岸外侧打预制C30砼方桩桩长3.5m,桩距2m、桩截面25*25cm,桩配筋(主筋4Φ12、箍筋Φ6@200、桩顶(端)30cm,勾桩预制C30砼方桩桩长2.5m、间距6M、勾桩与外排桩间距1.5m,桩配筋同3.5m长桩;驳岸内长回填土取河中土进行回填,回填土必须做成斜坡桩,外侧与驳岸梁平,内侧与河岸平;回填后对边坡进行修整,确保形成坡状、表面平整。标底价在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下浮18%,即:61704.66元,具体按村要求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为准,要求报名方市政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在上级泰州田园特色乡村补助款下拨我村后,按五三二的付款方式付款,工期:30天。保证金1200元。
二、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2年5月16日14时 - 2022年5月20日15时30分在 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报名。(注:竞标人须2022年5月20日15时30分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交纳竞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否则将视为放弃投标)。
2、交易时间及地点: 2022年5月23日09时 在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jsnc.gov.cn/)交易。
三、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 潘久平 ,联系电话***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采取线上交易方式,意向受让方自行登录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会员注册并实名备案后方可报名。注册网址为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
2、企业会员实名认证需到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现场认证。现场认证请携带以下证件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企业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基本户开户预留手机号(用以接收短信验证码)、法定代表身份证原件。
3、以上操作也可到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进行。
4、网上成功报名后,待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审核通过,报名方登录会员账号,查看缴款账号,或者以系统发送短信中的缴款通知单为准。
5、保证金须本人自己操作缴费,并按系统发送短信缴费通知单为准。如有疑问可咨询报名处或到中心由工作人员指导操作。未中标方的保证金在项目成交后 7 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6、报名结束后,如产生三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交易采用 在线抽签 方式;不足三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该项目流标。
7、项目成交后,中标方按要求 5 天内及时缴足履约保证金6100元。
8、中标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标段重新招标。
9、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0、本公告在 兴化市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jsnc.gov.cn/)及__千垛镇政府网站__同时发布。
报名联系人: 吴彬昌 ,联系电话***
兴化市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2022年5月16日
千垛镇工程合同(样稿)
发包方:千垛镇陈杨(杨家)村村委会 (以下简称甲方)
中标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美化村庄环境,造福人民,甲方经研究决定,将本村河西坝里驳岸工程建设项目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由乙方接标承包。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名称:杨家村河西坝里驳岸工程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杨家村
二、承包形式:承包方按照发包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包工包料,包安全等。
三、工程内容及金额: 合同价陆万壹仟柒佰零元整(61704.00含税)最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项目包括河道驳岸共长104m,南北各52m;河道驳岸桩基做法:驳岸外侧打预制C30砼方桩桩长3.5m,桩距2m、桩截面25*25cm,桩配筋(主筋4Φ12、箍筋Φ6@200、桩顶(端)30cm,勾桩预制C30砼方桩桩长2.5m、间距6M、勾桩与外排桩间距1.5m,桩配筋同3.5m长桩;驳岸内长回填土取河中土进行回填,回填土必须做成斜坡桩,外侧与驳岸梁平,内侧与河岸平;回填后对边坡进行修整,确保形成坡状、表面平。具体按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和村要求组织实施。
四、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在上级拨付泰州市级特色田园乡村奖补资金到村后,按审计价付工程款的50%,满一年后付工程款的30%,余款20%满二年后结清。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修复,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再付清余款;若乙方未能及时维修,甲方将代为修复,所产生的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扣除费用后的余款再结算给乙方。
五、工程工期:一个月。
六、施工过程及质量要求:
1、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程质量,甲方将委托有关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乙方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陆仟伍佰元整。
2、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设立警示、警牌,杜绝一切违规操作行为,防患于未然,如出现施工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甲方无关。
3、乙方在施工期间,生产、生活所需的用水、用电、用油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系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期限完成施工任务.如确系乙方人为因素导致工期拖延,每拖延一天对乙方罚款人民币200元,以此类推。施工过程中不能保证质量,甲方除不给付所建的工程款外,必要时可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工程承建合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无故停工,甲方有权将施工单位已完成的工程量按60%折算,转让其他单位施工,并终止与乙方所签订的工程承建合同。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见证方各执一份。
甲 方:千垛镇陈杨村村委会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见证方: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合同订立时间:二○二二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