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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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5.18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鹤洞路华丽苑人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现对上述服务进行公开询比,在参与报价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询比单位:******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鹤洞路-**五路路口 |
关键词: | 勘察设计 勘察 设计 路 |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鹤洞路华丽苑人行天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现对上述服务进行公开询比,在参与报价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2.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鹤洞路-崇文五路路口,天桥跨径约40米,含垂直电梯,可供非机动车通行,是保障广钢新城周边居民过街安全的重要民生项目。
3.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鹤洞路。
4.投资估算:暂定2095.94万元(其中建安费902.93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服务范围及期限
1.服务范围:提供鹤洞路华丽苑人行天桥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技术服务工作。
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权利义务完成止。
三、工作内容及成果要求
1.工作内容
(1)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管线探测、现状地形图测量、规划放线(含验收)、管线竣工测量等内容的勘察工作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技术服务、配合规划报建、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竣工图编制等设计工作。
2.成果要求: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各项相关勘察设计标准和规范,且须满足本项目所在地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各项规划许可条件。
具体工作内容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报价人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
4.报价人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
5.本项目接受符合相关要求的联合体报价。
5.1允许联合体报价,但只接受最多由两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勘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报价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报价协议书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5.2报价人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
注:(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
五、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68.2223万元(其中基本设计费38.86万元,竣工图编制费3.11万元,勘察费26.2523万元)。
2.报价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报价金额(总报价及各项单项报价)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20%。
3.勘察设计费按照按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出来的基价乘以(1-报价下浮率)(其中设计费的专业系数暂定为1.1,复杂系数暂定为1.0,附加系数1.0,上述系数原则上不得高于概算批复对应系数,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工程测量费、工程物探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绘费按照“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的通知》”(国测财字〔2002〕3号),并结合报价下浮率结算;岩土工程勘察综合单价不得超过150元/米。最终结算金额以询比人或相关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询比代理服务费及中选委托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项目的中选委托书由询比代理服务机构通知中选单位领取。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由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
七、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2年 5 月 13 日至2022年 5 月 17 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2年 5 月 13 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2年 5 月 17 日。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2年 5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鹤盛路254号,逾期恕不受理。(注: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各报价人在递交文件前配合落实好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要求,并配合代理单位做好进场前有测温及出示健康码、行程卡等工作。)
九、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十、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一、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询比代理单位:广州标旗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