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构成: |
材料设备所报价格包含材料设备原价、运杂费(含损耗)增值税等。 |
供应商 资格要求: |
A、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B、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注]:供应商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在招投标活动(包括在相关项目)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供应商不被接受。 |
供应商 服务要求: |
(1)验收标准依照材料设备厂商标准且不低于采购文件内技术要求执行,并确保正确安装、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运转良好; (2)供应商应分批次将本合同规定之货物运至工程现场,实际供货日期以现场通知为准; (3)收到总包商需用计划后,供应商应在10小时内将货物运送到项目现场,否则视为违约,单次违约处罚1万元; (4)负责给总包商提供每批次材料对应的合格证、送货单; (5)负责安排专职管理人员监督运送货物,对质量负责; (6)负责按照规范进行取样送检,保障产品质量合格; (7)负责使用过程对业主、监理方的解释、沟通工作。以上服务所需费用已全部包含在产品采购单价中不另计。 |
报价方式 及内容: |
根据本招标文件提供的附表进行报价,投标方根据本单位的实力并综合市场情况及售后服务进行报价。报价为落地价。 投标文件为电子文档(如有需要可加上纸质文档,两者内容出现差异时,以纸质文档为准),电子文档在深圳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询价采购网络服务平台进行上传,纸质文档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至或快递至(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14F签收人:贺诗贤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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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采购小组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在评审时间内统一评审报价文件,在满足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按照性价比最优原则推荐不少于三家供应商。评审完成后,询价采购小组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采购人根据询价采购小组意见及相关规定,确定供应商及成交价格。 |
补充说明: |
1、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上限价格。 2、本工程所用材料注明的暂估数量是预计的数量,无论是否在预计数量范围内,供应商应保证供应。预计数量仅作为参考,采购人有增加或减少数量和需求总量的权利,供应商不得以合同暂定数量或合同暂定总金额为依据主张任何权利和支付任何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