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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表土剥离服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5.11 标签: 吉林省招标 长春市招标 汽车招标 政府招标 
加入日期:2022.05.11
截止日期:2022.06.01
招标业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区:长春市
内 容:项目概况   **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年表土剥离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净月区生态大街****号明宇广场A*栋**层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年表土剥离服务   *
关键词: 汽车 政府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表土剥离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6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表土剥离服务
  2.项目编号:GXTC-C-22680039
  3.预算金额:40.54元/m³,预计金额合计约1824.3万元。
  4.最高限价:40.54元/m³
  5.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6.服务内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表土剥离服务,预计150公顷,表土剥离厚度30cm,以实际下发委托任务为准
  7.计划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
  2.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3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的良好记录,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能保证连续施工;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出具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及拟投入全部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并须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不连续亏损,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1年成立至2022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2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注:如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出具的提供2018年至2020年。
  3.4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信誉要求: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3.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请于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第一步: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2232574732@qq.com。邮件主题:GXTC-C-22680039+供应商全称。代理机构当日16时00分前会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对资料合格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回复至供应商邮箱;
  3.第二步: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业务系统中点击下方链接注册完善供应商信息http://user.gxzb.com.cn:80/ztb/unit/login/register.jsp(上述网址仅限电脑端浏览器使用,手机等移动端无法使用),未注册将影响供应商投标,请尽快完成,注册时交易主体类型请选择“投标单位”(免费注册);
  4.第三步: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⑴word版《报名登记表》⑵签字扫描后《报名登记表》⑶标书款汇款回执单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5.收取标书款账户名称: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汽车金融支行
  账号:22050110266500000185
  注: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简写注明所参加项目的编号、款项用途、单位简称。例:××单位GXTC-C-22680039标书款。
  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2年6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
  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电子信箱:2232574732@qq.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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