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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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6.02 |
地 区: | 郴州市 |
内 容: | ***康氧实业有限公司的***沤江片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及综合处理工程渗滤液处理站提质改造及渗滤液处理运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沤江片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及综合处理工程渗滤液处理站提质改造及渗滤液处理运营项目 *、采购代理编号 |
桂东县康氧实业有限公司的桂东县沤江片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及综合处理工程渗滤液处理站提质改造及渗滤液处理运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桂东县沤江片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及综合处理工程渗滤液处理站提质改造及渗滤液处理运营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YC-CZZF(FW)-2022026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
序号 |
包名称 |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
01 |
桂东县沤江片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及综合处理工程渗滤液处理站提质改造及渗滤液处理运营项目 |
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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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
85元/吨 |
85元/吨 |
¥47450.00 |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新成立的公司出具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有效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半年内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湖南信用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湖南省外企业不提供湖南信用网查询结果),或者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或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投标人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不允许参加投标);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桂东县红军路5号联达花园三单元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套,现金或微信支付,售后不退。
3、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证明材料,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4、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2年6月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湖南省桂东县红军路5号联达花园三单元二楼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注:投标人现场递交纸质标书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
六、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80000.00 元。
2、交纳时间:2022年6月2日10时30分前(含),以保证金托管专户到账为准。
3、交纳方式: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
银行账号:8001 9371 2703 017
未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18日止(5个工作日)。
2、本招标公告在桂东县人民政府网及招标网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桂东县康氧实业有限公司
(2)地 址:桂东县沤江镇郴桂路36号
(3)联系人***
(4)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桂东县红军路5号联达花园三单元二楼
(3)联系人***
(4)电 话:0735-8822331/16673526086
十、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取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2、根据“郴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任务交办函”的要求,进入开标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实行一进一量一登记;不戴口罩者将不得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