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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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长沙市 |
内 容: | 一、功能及要求: 古港镇每月产生各类生活垃圾约为****吨,需将生活垃圾从古港镇垃圾中转站装货运送至省内有垃圾处理能力且符合环保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合法场所进行处理。上限单价为***元/吨,其中包括垃圾清运及处理费用。 二、相关标准: / 三、技术规格: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一年,即合同签 |
关键词: | 政府 |
古港镇每月产生各类生活垃圾约为1200吨,需将生活垃圾从古港镇垃圾中转站装货运送至省内有垃圾处理能力且符合环保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合法场所进行处理。上限单价为175元/吨,其中包括垃圾清运及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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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一年,即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1、项目采用18方垃圾运输车辆进行运输。中标人需具备足够数量的垃圾运输车辆和合理的调配,保证垃圾的及时清运;一般情况下,按固定的时间点清运。如果有增加或遇紧急情况,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无条件派人派车将垃圾清运。
2、垃圾清运车辆在服务期间应有车辆行驶证和相关行业许可证等证件。驾驶人员无犯罪记录持相应车辆驾驶资格证,并购买车险和配制人员的意外保险。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安全行车。如发生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3、中标人每次装车应尽量装满18方,控制渗漏撒落。并负责装料地点周边五米范围内的保洁及运输车辆的轮胎清洁工作,并及时进行清洁处理;
4、垃圾外运后必须有合理合法的处理措施和途径。
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1、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付款人:浏阳市古港镇人民政府
付款方式:甲方根据乙方实际的清运数量乘以中标单价,每月按照实际清运车数予以计费,每季度第一个月内支付上季度清运处理费用,合同期满后三个月内付清全部款项。
2、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费用包干方式,垃圾运输量按实结算。投标人的报价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包含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装卸、清运和处理、培训、人工、管理、财务、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管理费、人员保险费(含意外、工伤等保险)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及安全事故等其他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需踏勘现场的,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如遇政府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须终止合同时,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